巡回法庭审理现场 一张木桌、几把椅子,拉起巡回法庭的横幅,摆放好“审判员”“原告”“被告”等牌子,构成了一个简易的临时巡回法庭……在安顺的田间地头、社区村委会院坝,就能看到这样的巡回法庭。
感受庭审全过程: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近日,关岭自治县人民法院断桥法庭运用群众评议团巡回审理了一起相邻通行纠纷。让人民群众零距离感受庭审全过程,给当地村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原告诉称,原告卢某贤与被告卢某祥是堂兄弟关系,双方因相邻通行发生纠纷,1987年原告为了修建房屋,将案涉通道的路面硬化修好,原告一直使用该通道至今。1998年左右,被告修建房屋与原告相邻居住。2021年5月,被告以原告通行的道路系自己承包地为由将案涉通道挖断,阻止原告通行,经多个部门组织调解无果,原告诉至关岭自治县人民法院。
该案受理后,承办法官到该村村委会了解相关情况,并组织争议双方进行实地勘察,考虑到原被告双方系亲属关系,为有效化解双方矛盾,承办法官决定将庭审搬到争议地,邀请当地人民调解员、村委会干部组成群众评议团参与审理该案。巡回审理现场,原被告双方通过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法官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群众评议团成员结合案情、邻里关系、风情民俗等开展“说理”,承办法官向当事人耐心“释法”,引导双方正确处理纠纷。但由于双方矛盾太深,分歧太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法庭决定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法庭干警向村民们就民法典涉及的婚姻家庭、相邻关系、物权保护等群众关注的问题进行法治宣传,面对面解答群众疑问,发放宣传册,为民法典宣传进村居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巡回就地办案:联动化解纠纷
前不久,西秀区人民法院机关民、家事团队受理的一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因被告唐某某在四川省南充市某监狱服刑,需出差前往四川省南充市某监狱开庭审理。同时,承办法官受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经法官助理与当事人联系,得知该案原告现居住在四川省南充市,被告现暂时在四川省广安市工作,两市相邻。
在严守疫情防控要求的同时,为方便案件当事人,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经向西秀区人民法院领导汇报,承办人决定学习马锡五的巡回办案方式,第一天在监狱开庭以后,利用返程前的时间即第二天早上开庭审理离婚案件。
开庭前,承办法官、法官助理与原告所在基层社区就开庭工作的安排进行联系,共同确定将离婚案件开庭地点确定在四川省南充市镇庆寺社区,西秀区人民法院向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依法送达开庭手续,原、被告双方对开庭地点均无异议,表示会按时到庭。
开庭当日,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西秀区人民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庭审结束后,考虑到原告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离婚意愿不强烈,原告亦并无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该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民警的耐心劝导下,原告表示愿意与被告消除彼此间的误会,当庭撤回起诉,并对人民法院采取巡回就地办案利民、便民,彰显司法温度的举措表达由衷谢意。
家门口的审判:赢得群众掌声
一边是76岁和78岁高龄的两老,一边是其抚养长大的六位子女,但他们以“对簿公堂”的方式见面……6月16日,一场特殊的法庭审判在普定县马场镇大窑村开庭审理。
原告蒋某才,76岁,拄着拐杖;原告谭某琼,78岁,坐着轮椅。两位原告,1963年结婚,先后养育6个子女,四儿两女,含辛茹苦把6个子女抚养成人,如今均结婚成家后独立生活。现两原告已过古稀之年,体弱多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无任何生活来源,且原告谭某琼患病在床,生活上不能完全自理,平常饮食起居需要人员护理照顾。
5月5日,老两口将一纸诉状递到法院。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经过实地走访了解到,4个儿子之所以不愿意赡养老两口,是因为年轻的时候,两个老人和4个儿子因双方原因导致家庭关系紧张。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因双方争议大,老两口与几个儿子间积怨太深,最终案件由调解转为现场开庭审理。
考虑到原告年迈,身体不便等原因,承办法官结合当前“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本着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原则,决定将庭审现场设立在当事人所在村委进行开庭审理。为了保障庭审达到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与社会治理效果,普定县人民法院马场人民法庭邀请了马场镇司法所、综治办负责人、会同大窑村村支两委人员,共同到场参与。
6月16日开庭当日,大窑村村委一下子人潮涌动,全村老少聚集在村委门前,都想看看这个问题怎么解决……最终巡回法庭依法判决6个子女的赡养义务,赢得了现场围观村民的阵阵掌声。
通过深入田间地头、到村委会等与群众密切联系的地方开展巡回审判,将司法服务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就地解决,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用实际行动保障社会稳定、助力乡村振兴。
(省高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