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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谟县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促进生态环境保护
本报讯(蒙凤莲 记者 任莉)“收到检察建议后该镇高度重视,现该镇生态旅游示范园段污水管网堵塞已疏通,污水管网建设已完成……”6月30日,望谟县人民检察院收到望谟县大观镇人民政府回复。
此前,望谟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望谟县大观镇龙井田园生态旅游示范园建设施工时开挖到大观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水管网,造成污水管网堵塞,导致生产生活污水未进厂区而直排生态旅游示范园河流。因此,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停止运行),造成国有资产闲置,致使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
发现该问题后,望谟县人民检察院立即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其限期整改,依法完成旅游区水环境治理,对污水处情况进行跟踪维护,保护旅游区生态环境。收到检察建议后,大观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作出安排部署,明确专人跟踪督促抓好整改,同时开展常规排查。目前,现该镇生态旅游示范园段污水管网堵塞已疏通,污水管网建设已完成,污水全部接入污水处理厂,生产生活污水不再直排河流。
近年来,望谟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结合“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行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助力打好生态环境污染防止攻坚战,服务望谟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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