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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检察院开展“检察官走基层”活动
   本报讯(蒋睿 璇周富)检察官到基层院办案、领研课题和解决实际问题……连日来,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开展了“检察官走基层”活动,一系列检察工作正在如火如荼进行中。
  近日,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到安龙县人民检察院领办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小案”。检察官了解到犯罪嫌疑人儿子两年前因车祸死亡,儿媳又丢下年幼的孙子由犯罪嫌疑人夫妇抚养,家庭生活困难。经讯问得知,犯罪嫌疑人种植毒品原植物600株主要用于治疗生猪疾病及本人食用叶片。检察官经审查后认为该案符合相对不起诉条件,及时组织召开由当地人大代表、公安办案人员、村民代表等参加的公开听证会,认真听取了各方意见,最终作出不起诉处理。
  小案不小,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小案”,是新时代对检察官的基本要求。检察官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同时,以“身边人身边案”为切入点,及时开展送法进村禁毒宣讲活动。结合具体案事例为当地村民介绍毒品种类及其危害,并教育引导群众不吸毒、不贩毒、不种毒、不制毒,在外要谨慎交友,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主动远离毒品、抵制毒品。结合黔西南州辖区农村发案特点,还重点讲解了危险驾驶、滥伐林木等农村常见犯罪案例,教育广大村民知法、懂法、守法。案发地村组干部及群众均表示要当好乡村的宣传员、排查员、监督员,共同努力全力建设平安乡村。
  承办检察官介绍,开展“检察官走基层”活动,是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质量建设年”工作部署之一。通过开展“检察官走进层”活动,让检察官与群众心连心,更加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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