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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常态化开展吸毒人员“平安关爱”行动
戒毒康复执行率达100%
  ■庄娟
  “谢谢你们,又来给我送东西,这些年多亏你们的帮助我才重拾生活的希望。”黔西南州安龙县万峰湖镇的查某于2014年不慎沾染上毒品,2015年瘫痪独居。
  “查某生活条件困难,我们除了引导戒毒康复,还经常去看望他帮助解决困难、鼓励他积极生活……”安龙县禁毒办禁毒专干石胜明表示,禁毒专干和社区干部、医务人员经常到查某家中走访,对其开展心理疏导和健康体检,还为其申请临时救助补助和低保户补贴,帮助其成功戒毒康复。
  近年来,黔西南州公安、禁毒等部门以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阳光驿站”和强制隔离戒毒所“专地融合”工作站为示范引领,常态化开展吸毒人员“平安关爱”行动。206名禁毒专干、307名兼职禁毒工作人员,联合社区工作人员、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医务人员、心理咨询师、康复训练师等,围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对象,加大隐性吸毒人员排查力度,创新完善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全面落实排查管控、戒毒康复、关怀救助、就业扶持等措施。
  “摆脱害人的毒品,搬迁到新房,有了自己满意的工作,禁毒帮扶真正让我重获光明。”原居住在晴隆县的李某不慎沾染毒品,在晴隆县禁毒办“阳光驿站”的引导帮扶下戒断毒瘾,搬迁至兴义市洒金街道,成为一名新市民,在新市民居住区做保安,每个月有了稳定收入,生活越过越好。
  “是这里的民警和医生帮助了我,把我从迷途中挽救回来,如果没有他们,不知道现在我会变成什么样子!”曾经工作、收入稳定的王某某,因种种原因接触到“毒友”,走上吸毒的不归路,被送到黔西南州特殊病康复“一院三中心”参与戒毒治疗。
  “康复中心给了我很大帮助,让我重拾生活的信心,从此我要远离毒品、好好生活!”王某激动地说。如今他已戒毒康复,重新回归社会,经营起一家生意不错的公寓。
  据了解,黔西南州建成州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州特殊病康复“一院三中心”即兴义和谐阳光医院、特殊病康复中心、病残吸毒人员收治中心及自愿戒毒中心。特殊病康复“一院三中心”坚持“应收尽收、应戒尽戒、应治尽治”,彻底填补了特殊病吸毒人员和残疾吸毒人员收治、收戒、收管场所建设的空白,解决自愿戒毒医院的建设需求。并将全州禁毒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每年投入240余万元用于解决“一院三中心”辅助工作人员工资及水电费用,为禁毒工作提供强力保障。
  2021年以来,黔西南州戒断三年未发现复吸人员同比上升32.20%,全州新增吸毒人员同比减少84.33%,现有吸毒人员同比减少27.00%,戒毒康复执行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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