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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文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发放司法救助金
  本报讯(许金钟 记者 付先锐)近日,修文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刑事案件被害困难妇女开展上门司法救助,现场邀请人民监督员和妇联相关人员监督见证。
  据了解,修文县人民检察院在近期开展大走访活动中了解到,严某某系一起性侵案件被害人,该案已依法提起公诉。经审查,严某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修文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主动帮助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40000元,并于现场将该笔救助金送到严某某手中。
  救助金发放结束后,修文县人民检察院组织人民监督员、妇联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听取到场人员对司法救助和妇女权益保护工作的相关意见,到场人员对此项工作一致认可并表示,检察机关不局限于就案办案,充分能动履职,运用司法救助手段解决了群众揪心事,将救助金送到了群众家门口,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把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关爱送到了群众家中,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办案宗旨。同时,该院充分重视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展现了新时代检察机关的责任与担当。
  司法救助工作是检察机关的一项民生工程、品牌工程和亮点工程。今年来,修文县人民检察院打破司法救助壁垒,积极探索与社会救助的衔接融合机制,针对未成年人、妇女等特殊群体,加强与民政、妇联、关工委等部门、组织的合作,争取最大程度凝聚救助力量,让困难群众真切感受到法治的温度。今年1-6月,修文县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1件11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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