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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街道办事处工作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
  ■ 记者 喻玉
  6月21日,记者从贵阳市人大常委会获悉,《贵阳市街道办事处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2021年12月29日贵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2022年5月25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现予以公布,将于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条例》的出台对指导促进街道办事处发挥了作用,能极大地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贵阳市人大常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悉,《条例》共七章51条,明确街道办事处工作的总体原则;明确县级人民政府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规范对街道办事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明确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便民生活圈建设要求推进公共服务;细化规定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的有关参与权;规定网格化服务管理制度和对网格员的管理措施等内容。
  《条例》将从机构设置、经费投入、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对街道办事处的履职保障。贵阳市将按照精简、高效原则,综合考虑中心城区和郊区街道的地域面积、人口情况、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在人员编制、机构设置、经费保障等方面做好调整优化,持续清理规范挂牌,稳步推进职能部门业务数据的信息互通和共享,积极为街道办事处依法履职创造有利条件。
  按照《条例》第八条的规定,贵阳市将按照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权力下放的原则,结合实际给街道赋权,将一些点多面广、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审批服务执法权限赋予街道,科学界定条块职责,进一步推动街道在城市基层党的建设、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化解矛盾等方面发挥枢纽作用。
  《条例》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贵阳市相关职能部门积极联动,依托城市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加强阵地建设、队伍建设,配齐、配全、配优软硬件设施,大力实施城市“一圈两场三改”建设,持续推行“一站式”服务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快建设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努力做到“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在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开展形式多样的便民服务活动,让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条例》第五章规定,贵阳市将全面推进“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建设,优化网格化服务管理,深化“一个中心”调处化解功能,选优配齐网格员,完善“一张网”托底运行体系,积极推选有社会影响力和热心公益人士担任联户长,推广“十联户”联防抱团模式。同时,将进一步加大对社会组织的培育支持力度,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群团组织、驻区单位、物业企业、居民群众等的积极作用,努力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上作出新探索、实现新作为。
  《条例》颁布施行后,将进一步激励基层工作者干事创业。下一步,贵阳市将把街道作为培养锻炼干部基层工作、群众工作能力的重要阵地,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聚焦社区工作者的职业化体系建设和待遇提升,以增强班子的整体功能为着力点,在社区工作者招录使用、教育培训、考核评价、日常管理等方面下功夫,不断健全完善社区工作者选人用人机制,凸显“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工作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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