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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检察机关三举措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本报讯(沈简轩)202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省委关于尽快核销拖欠农民工工资信访问题的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发现农民工讨薪案件线索427件,支持起诉144件,涉及农民工795人,参与调解、和解151件,涉诉金额738.34万元,帮助农民工兑现欠薪617.59万元。
  建立协作机制,提升综合整治效能。全省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与同级人社局、司法局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农民工讨薪讨债信息交流共享机制,督促相关行政部门依法惩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同时,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民事检察部门加强与控告申诉检察、刑事检察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形成检察合力。如,铜仁市人民检察院、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先后与同级人社局联合会签《关于在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关于建立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协作机制的意见》,确定了以召开联席会议、适时开展联合执法、提出检察建议等方式,监督行政部门依法行政。
  简化受理程序,搭建讨薪案件绿色通道。全省检察机关充分运用“外部协调、内部协作”两个抓手,简化案件受理程序,综合运用设立检察联系点、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收集证据、提出支持起诉意见、协调提供法律援助等方式,为农民工起诉维权提供帮助,探索搭建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绿色通道。如,黎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与该县法院沟通对接,细化农民工讨薪案件范围,对拖欠劳动报酬案、劳动关系纠纷案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天审查受理;对案件事实清楚的,法检两家当天联系当事人当场调解,最大限度压缩案件办理时间,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并在办理案件后追加跟踪问效,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推动诉源治理,促进矛盾多元化解。全省检察机关将“枫桥经验”贯穿于司法办案始终,在保障农民工基本生活的前提下,引导有和解意愿的农民工与企业达成和解协议,共渡难关。对企业、行业等在支付劳动报酬方面具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促进源头治理。如,榕江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入企宣传、街头宣讲、设置检察联络点等方式主动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引导农民工理性维权,以“检察听证会+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模式破解农民工工资拖欠难题,通过召开检察听证会,促使达成调解协议,并通过建议法院对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的方式,帮助54名农民工追讨工资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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