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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地检察机关协作帮教 关爱“迷途”少年
  本报讯(王玲 记者 罗翔)“感谢平塘县检察院的检察官,感谢湖南省耒阳市检察院的检察官,感谢湖南省耒阳市黎明心理健康服务中心的老师给我的帮助,我现在懂得了很多,我以后会好好做人做事,我只想对大家说谢谢……”这是平塘县人民检察院通过远程视频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不起诉宣告时,被不起诉未成年人伍某面对视频镜头对所有帮教人发自内心的感谢话语。
  据悉,伍某是一起诈骗案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7岁的他因一时贪念,以帮助共同玩“和平精英”网络游戏的玩家姚某某送“游戏皮肤”为由,哄骗姚某某通过支付宝、微信转账四千余元后,将姚某某拉黑删除。之后姚某某发现自己被拉黑后便报警,伍某被平塘县公安局抓获归案。到案后,伍某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并在其家人的帮助下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并取得了谅解。2021年12月11日,平塘县公安局将案件移送至平塘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仔细审阅了所有卷宗,发现伍某系初犯、偶犯,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委托伍某居住地湖南省耒阳市黎明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对伍某进行了社会调查后,考虑到伍某犯罪情节较轻,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综合全案事实及证据,平塘县检察机关依法对伍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六个月的决定。
  因伍某居住在湖南省耒阳市,随后承办检察官积极与伍某居住地湖南省耒阳市人民检察院联系,经充分沟通,根据伍某的性格特征、行为偏差和实际需求等,共同为伍某量身定制了由两地检察机关、当地社工组织以及监护人共同参与的异地考察帮教方案,并建立微信帮教群,引入专业社会力量,委托专业的心理健康服务中心为其提供个性化、精准化帮教服务。在六个月的考验期内,伍某积极参加了帮教机关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通过思想汇报、心理访谈、公益劳动、定期家访、法治教育等多种形式,对其生活、学习、心理方面进行了监督帮教。同时伍某的父亲接受了帮教机关针对其家庭开展的家庭教育指导,改变了亲子关系,与伍某和谐相处。平塘县人民检察院多次依托微信群网络平台对伍某开展帮教,最终伍某顺利通过了六个月的考验期。
  近日,平塘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伍某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辩护人、异地帮教检察院湖南省耒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湖南省耒阳市黎明心理健康服务中心的帮教人员、伍某的父亲等人参加平塘县人民检察院对该案进行的远程视频不起诉宣告,才出现了开头的第一幕。该案是平塘县人民检察院首例附条件不起诉异地考察帮教的首次尝试,此案的顺利办结标志着两地检察机关异地协作获得圆满成功。
  平塘县人民检察院首次为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案件,实施跨省协作考察帮教,破除地域壁垒,让涉罪未成年人在“家门口”接受考察帮教,不仅为当事人提供便利,也提高了司法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确保疫情期间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不松懈、不断档,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平塘县人民检察院将优化异地考察帮教机制,解决跨地区涉罪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的困难,助力涉罪未成年人更好回归家庭、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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