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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法院
运用“加减乘除”做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 李佳伲 记者 任莉
  日前,记者从兴义市人民法院开展的公众开放日暨环境资源审判新闻发布会活动上获悉,今年1月至6月15日,该院受理各类案件20309件,审执结11450件,结案数位居全省89个基层法院第四。
  “兴义市法院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通过建立刑事制裁、民事赔偿与生态补偿有机衔接的环境修复责任制度,实现了惩治违法犯罪、修复生态环境、赔偿经济损失‘一判三赢’的法治效果……”发布会上,通报了近年来兴义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
  明确修复责任 做好环境资源审判“加法”
  兴义市人民法院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创新环境资源案件的裁判模式,进一步完善司法保护和修复举措,不断探索、完善和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通过适用给付生态修复费、在媒体公开道歉、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多种特有责任承担方式,建立刑事制裁、民事赔偿与生态补偿有机衔接的环境修复责任制度。
  截至目前,该院先后判令了破坏环境资源的29名被告人增殖放流鱼苗5.26万尾;4名被告人赔偿渔业资源补偿费用15638元;1名被告人承担补植复绿生态修复费用6000余元;5名被告人在媒体平台公开赔礼道歉。
  强化普法宣传 做好环境资源审判“减法”
  兴义市人民法院以“6·5世界环境日”“6·18贵州生态日”等重要节点为契机,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以案普法的方式,将部分庭审及裁判结果通过新媒体渠道宣传出去,充分发挥生态环境资源审判的警示作用,增强群众法治观念和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意识,切实减少违法破坏环境资源的行为。
  “第一次了解到原来在禁渔区内捕鱼可能会违法,长知识了,必须引以为戒……”网友在抖音短视频直播平台发出弹幕与主播互动。
  推进多方联动 做好环境资源审判“乘法”
  兴义市人民法院同检察机关形成长期沟通机制,对统一涉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刑事案件的裁判尺度和裁判方式进行庭审前的沟通、组织行政公益诉讼起诉人和被告之间庭前证据交换,协商环境修复、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等,兴义市人民法院为了做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推动多方联动,积极对接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等职能部门,参照适用专家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估意见,审慎适用刑罚,依法作出公正判决。
  做实司法建议 做好环境资源审判“除法”
  兴义市人民法院向林业和农业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大力提高群众依法持证采伐林木的意识,提高资源节约,有序开发意识,并结合各项乡村振兴政策努力拓宽群众的经济生产能力和解决就业等问题。
  同时,该院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履行行政职责,规范、公开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流程、办理条件、办理时限,遏制以砍伐林木作为主要生活来源情形,以严格行政执法达到从源头减少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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