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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烽县法院
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为家暴受害者“撑腰”
本报讯(记者 王剑)近日,息烽县人民法院作出2022年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依法对遭受家庭暴力的申请人李某某给予人身安全保护,有效防止家庭暴力行为继续发生。
李某某与丈夫张某于2012年结婚,后生育了三个子女,夫妻感情原本较好,一家五口生活之前也还算幸福,但这幸福生活却被张某的一次家暴行为打破。
2021年12月,张某与李某某因家庭琐事发生口角后,张某便拿起在火炉里烧红的火钳打在李某某的脸上,造成李某某脸部烫伤。
张某的此次家暴行为让李某某有了离婚念头,但念及三个子女年纪尚小,李某某便对张某的暴力行为一再忍让,未提出离婚。可是忍让,不仅没能解决夫妻之间的矛盾,还让张某更加肆无忌惮地对李某某施暴。
2022年3月,因无法忍受张某的暴力行为,李某某独自离家外出务工,试图通过距离缓解夫妻二人的矛盾。张某得知李某某离家后,邀约他人共同找到李某某的住处,将李某某带回家中,再次对其施暴。
2022年5月,李某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与张某离婚,法院在询问双方调解意愿后组织了诉前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了解到李某某的矛盾心理,既忧心离婚后三个未成年子女抚养照顾问题,又担心不离婚将长期受到家暴威胁,危及人身安全。
洞悉其矛盾心理后,法官向李某某释明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以保护其人身安全。经调解,李某某申请撤回起诉,并于同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收到李某某递交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息烽县人民法院立即受理,于当日作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民事裁定,并送达到双方当事人。
在向张某送达裁定书时,法官当场对张某进行说服教育,使张某深刻认识自己的错误,并向其释明如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律后果。
为了让人身安全保护令切实达到法律效果,息烽县人民法院也向李某某、张某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及辖区派出所完成送达,并告知有关组织及部门协助执行,保护申请人李某某的人身安全,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落到实处。到此,李某某的人身安全算是有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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