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淬火炼金 融合创新
——融媒体时代法治新闻传播战略措施初探
   ■杜琼
  摘要:移动互联网时代,随着手机、网络的普及,由此衍生的新媒体时代推动着社会生活的各方面发生着深刻变化,在融媒体时代下的法治新闻必须要研判受众对象的接受和认知方式,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增强法治宣传的针对性,提高法治宣传的实效性。如何实现法治类新闻传播模式的创新,取得更为有效的传播效果,就成了当下促进法治新闻传播发展的重要内容。
关键词:融媒体;新闻传播模式;转型创新
  法治报道是对专业性要求极强的报道领域,但要想让法治宣传真正走近受众,达到入脑入心,还要让报道具有贴近性,增强互动性。而法治新闻报道作为新闻报道的一个重要类型,发挥着宣传法治、教育群众以及弘扬法治精神等多方面作用。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向纵深推进,公众对法治新闻的关注度日益提高,也对法治新闻报道提出了更高要求。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也推动了融媒体时代的到来,传统的新闻报道模式已经无法满足科技发展背景下人们日益增长的阅读和休闲需求,融媒体时代下新闻传播的形态变化多样,如何实现法治类新闻传播模式的创新,取得更为有效的传播效果,就成了当下促进法治新闻传播发展的重要内容。
一、融媒体时代法治新闻创新型传播的必要性
  法治宣传是增强公民法治意识的重要途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加强融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作用,提高普法实效。
  以往法治宣传,主要通过传统媒体包括广播、电视、报纸等,这些媒体,在以往的法治宣传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进入二十一世纪后,互联网技术得以不断进步和发展,尤其是以微信、微博等为代表的网络应用,在近年来更是从边缘走向主流。普通民众便可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融媒体载体随时发出自己的话语,表达自己的愿望,这在过去传统媒体时代是无法想象的。可以说,在这样一个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格局、社会舆论传导以及公众参与方式都发生了巨大变化。法治宣传要做好做实,发挥法律的引领教育作用,就需要对于融媒体的宣传作用有比较深入的了解,融媒体的“融”在于其传播的信息更多地是受众主动接收愿意吸取的,这样就比传统被动接收具有更好的传播效果。由此可见,在开展法治宣传的过程中,司法机关、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完全有必要在利用融媒体的优势方面下功夫,提高法治宣传的实效性。
  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以其信息传递快捷、交互功能强等特点,深受年轻一代网民的青睐,可以说,融媒体已然成为舆情发布的重要平台,但融媒体也存在着过于开放,难以管控的缺点,因此,在开展法治宣传的过程中,需要充分认识融媒体的这些特点,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优势,取得话语权和主动权,及时引导公民正确认识法律方面的问题,提升法治意识。二、融媒体时代法治新闻传播优势相较于传统的新闻报道形式,融媒体环境下的新闻报道有着传播快速和成本较低的巨大优势。与此同时还能够不受报道时间和版面的限制,为用户提供更为丰富的详细信息。越来越多的用户能够通过微信微博或者短视频来获取更多更及时的新闻消息,而且语言更接近生活,也更具有趣味性。在发布新闻的同时,能够有效地利用融媒体创新型传播,让人们对该类信息进行迅速接收,大大地节省了人们的时间,使人们获得信息的途径越来越便利。
  以微博、微信为代表的新媒体之所以广受欢迎,就在于其方便、互动性强、传播广,利用新媒体这一优势进行法治宣传,对于增强法治宣传的实效性无疑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融媒体宣传相对于传统媒体宣传,具有以下优势:
  1.传播范围广。利用融媒体手段进行法治宣传时要做到快速便捷,例如,运用微信方式进行以案说法,就能体现融媒体的即时性特点,同时,还应该充分利用融媒体的利于互动和传播的特性,拉近法治宣传者和受众群体之间的距离,让受众群体在一种寓教于乐,相互沟通的方式中接受法治宣传教育。当然,在利用融媒体手段进行法治宣传的过程中,还应该加强新媒体自身的研究,研究如何运用融媒体来进行法治宣传的具体方式方法。
  2.互动性强。融媒体的载体为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故法治新闻传播会受到互联网即时交互性的影响,法治新闻信息的采集、制作、传播、扩散及互动等工作,均可成为单独的个体行为,即新闻信息的传播,就是以上单独个体集合为整体的一个过程。在融媒体时代下,社会公众均可直接参与到新闻信息的采集、制作、传播、扩散及互动等工作中,并在其中扮演着主要角色,这是融媒体时代下新闻传播环境最大的改变。
三、融媒体时代法治新闻创新型传播策略
  融媒体时代的到来,新闻的生产、呈现、供给和传播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不仅带来了传播方式的转变,也带来内容生产的革新。各类互联网传播载体层出不穷,互联网传播速度快、范围广,使得新闻传播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对传统媒体带来一定冲击。面临更多的机遇与挑战,法治新闻传播应坚持正确导向,充分利用各种传播渠道、多样化的信息技术手段,从以下六个方面提升用户意识,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凝聚法治共识。
  1.角度:用大数据技术了解大众需要。新型主流媒体是媒介融合的高级形态,既包括改革后的传统媒体形态,也涵盖具有较强公信力、引导力的新型媒体形态。由此可见,新型主流媒体能够影响所有舆论场景,牢牢掌握了舆论主动权和主导权。所以作为法治类新闻报刊,传播个性化的法治新闻内容,最重要的是为了带给公众一定的影响。所以,想要法治新闻内容打动群众,就要了解大众所需。大数据通过对公众的需求进行分析,针对受众特点,提供对应的感兴趣的东西,这样才能够吸引大众的注意力。过去媒体在获取数据的时候,都是进行实际的调查,然后耗费人力物力财力获得所需要的信息。如此,既增加了调查的成本,又不能够得到良好的数据。利用大数据技术,能够迅速了解大众的需要,然后新闻媒体制作相关的新闻内容,这样的新闻很容易吸引大众。而对于法治新闻工作者而言,首先需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及时对党的方针政策进行深刻解读。同时在进行理论解读时需要注意语体转化以及语境差异,还可借助可视化方式,如H5或者短视频的方式进行全景展示。
  2.温度:全天候交流全方位互动。在融媒体时代,受众可以更自由地参与到新闻传播中,使法治新闻传播更具互动性。而新闻中的互动指的是新闻传播者凭借现代先进的互联网技术,让受众能不限时间、不限地点地参与到新闻信息的采集、发布、传递等工作,且受众还能对新闻进行评价。新媒体下法治新闻的传播者和受众能互相交流,这一现象改变了传统媒体对新闻的垄断地位。随着我国互联网的出现及发展,微信、QQ、短视频、博客、微博等新闻传播方式的出现,为新闻传播提供更多的互动机会,每个网络使用者均能成为新闻的发起者、参与者。在此种新闻传播环境中,受众的参与欲会被激发,其不但能主动提供新闻线索,而且还可参与到专业新闻的评价中,体现出法治新闻的全方位互动。
  融媒体时代下的法治新闻传播,新闻工作者应树立媒介融合思维,互联网思维的本质是用户思维,利用大数据以及云计算为用户建立数据模型,进而优化新闻制作以及传播策略。因此对于法治新闻工作者而言,需要充分了解当下受众的阅读偏好,通过数据模型形成较为精准的读者画像。与此同时,媒体工作者需要进一步挖掘传统媒体的优势资源,包括渠道资源、人脉资源以及成熟客户,并结合新闻栏目的整体规划,对资源进行综合利用和整合,重点增强法治新闻的互动性,主动为受众提供互动平台,或者参与新闻传播的机会,将法治新闻通过多思维、多角度和多形式的方式对外传播,以增强法治新闻传播的广度和深度。
  3.信度:勇于发声、善于发声。法治新闻报道要讲好法治故事、传播法治声音,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全体人民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要敢于直面热点、直击痛点,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逼真的形象,接地气,扬正气,普及法律知识,培养法治意识。并且针对舆论中的反对意见,要客观、科学地进行分析与引导,保证主流媒体的权威性及真实性。还要注重为弱势群体代言,引导其积极参与公共讨论,通过正当形式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进而提升法治新闻媒体的公信力。
  同时,新闻从业者应建立全新的工作常态与标准,具体而言,新闻从业者必须积极搭建媒介融合传播矩阵,提升新闻传播能效;基于互联网思维,构建数据内容服务体系;强化责任意识,维护和发扬新闻道德以及主流价值观,打造新型主流媒体,牢牢掌握舆论主动权和主导权,积极拥抱媒介融合带来的诸多变化,这样才能让新媒体凝聚共识,正向引领舆论健康发展。
  4.态度:注重搭建融媒体平台。在媒介融合背景下,法治新闻的传播应注重覆盖现阶段主流的融媒体平台,通过运营全媒体矩阵拓展与丰富信息的传播路径。具体而言,应打破“紧盯微博、微信公众号”的过时思维,注重搭建融媒体平台。首先,基于新闻源整体框架,优化现有融媒体操作流程,全力搭建融媒体中心,全方位统筹新闻媒介运营事宜。同时,将采、编数据分析与应用以及新媒体平台运营技巧作为重点对一线新闻采编人员进行技能培训,逐渐建立复合型采编人员培训机制,着力培养一线新闻工作者的媒介融合思维。
  5.广度:创新融媒体表现形式。传统媒介下的新闻传播,受众只能够单向地接受观点,缺乏表达观点的渠道,更无法实现“精英”与“大众”的交互性沟通。这种单方面的信息传送形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受众的体验度。而融媒体时代的出现,打破了这一局面,随着新型高科技的不断应用,融媒体的表现形式越来越多样化和人性化,使人们从过去被动地接受信息转变为主动地参与信息传播,受众在接受观点的同时可以表达自己的意愿,还能实现读者与读者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并且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与媒体、政府进行一对一的交流。借助这种互动的新闻报道模式,能够为用户提供更多的新闻视角,也为弘扬社会正能量构建和谐稳定社会起到推动作用。
  同时,融媒体时代传播的信息具有交互性的作用,在人们对电子媒介中的信息进行阅读的时候,能彼此交流自己的想法,促进人们不断沟通与交流,加速信息进行扩散的时间,使更多的人对信息具有全面的理解,促进社会进行快速的发展。
  6.精度:融媒体环境下信息传播的可视化。在融媒体的语境下,各行各业的发展都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有关法治的新闻报道与传播需要进一步与新媒体融合。目前法治新闻最常用的报道与传播方式是将传统媒体、社会媒体和短视频技术相结合。以短视频平台融合运用为例,在融媒体时代,短视频平台用于报道时事,将电视节目播出的独特而具有代表性的社会法律案件分段推送,新闻内容以“字幕+视频”的形式编辑并呈现给公众观看。短视频平台上的法律新闻与电视上的法律新闻有很大的区别。短视频平台上的新闻内容对于观众来说更有趣、更简洁、更受欢迎、更贴近生活、更容易理解。或在短视频平台上,新闻工作者或信息传播者根据法治新闻案例在电视栏目中复制或评价真实事件,或利用短视频平台提出法律顾问和节目嘉宾在节目中提出的要点,便于达到吸引人们注意的视觉效果,也扩大了法治新闻的传播渠道。
  另外,针对不同平台对重点新闻的传播效果进行整理,融入热点推荐与舆情监控,通过友情链接以及重点推荐等方式,实现全媒体矩阵与传统门户网站的强关联,为流量的快速流转以及媒介曝光提供路径支持以及资源覆盖。
  需要注意的是,在媒介融合的背景下,应对法治新闻素材进行新媒体异化处理,适配不同移动终端以及使用场景,如手机、平板电脑以及笔记本等,进一步提升新闻与终端和场景之间的匹配度,建立高效的新闻采编工作机制,借助快速“三审”以占领舆论高地以及流量为入口,为提升新闻传播效率提供稳定丰富的流量入口。
  融媒体时代,其即时性、传播快速、主体多元、互动性强等特点为新闻报道注入了新鲜的力量。而传统法治新闻报道由于其发布的权威性,内容的高质量,对于社会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方面依然具有无法取代的地位,因此,媒体有融合就显得非常重要。融媒体时代的到来,并非是新事物完全取代旧事物的过程,而是新媒体与传统媒体两者共融的过程。随着大数据技术对新闻传播的影响越来越深,利用大数据技术,对信息进行筛选和整合,有效地提高新闻传播的水平,法治新闻传播需抓住这一契机,引进新媒体的新闻传播技术,加强与其的互动、合作,进而调动受众的参与热情,最终提高法治新闻传播的效率。
  总之,在媒体高度融合、高速发展的今天,要实现媒体的顺利转型,就要正确认清困境,强化优势,弥补劣势,同时还需要从平台、内容、权威性等方面着手,从而拓宽发展路径。同时,充分利用多媒体技术,创新新闻报道形式,健全与受众双向互动机制,增强融媒体时代用户黏度,不断推出高品质的新闻内容。
  (作者单位:贵州日报报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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