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发布日期:
盘州市检察院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本报讯(解娅)6月8日,盘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朱某某等9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公开开庭,该团伙涉案单向资金流水超过1.7亿元。日前,盘州市人民法院支持检察机关指控并采纳量刑建议,作出一审判决,9名涉案人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拘役四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据了解,为了有力震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高人民群众防诈反骗意识,今年5月以来,盘州市人民检察院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集中起诉,已对4件31人提起公诉。办案检察官指出,本轮集中起诉的案件具有以下特点:犯罪主体年轻化,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中,20至30岁年轻人的占比较大;犯罪目的利益化,行为人提供银行卡帮助上游网络犯罪通过网络平台转账,按比例从中获取佣金;作案手段同一化,犯罪分子利用电信网络平台,谎称为他人“跑分”“刷单”,组织人员通过收购、租用等方式收集银行卡、微信账户、支付宝账户等,用来收取或者流转网络犯罪所得资金。
  在办理案件的同时,盘州市人民检察院坚持惩防结合、预防为先的理念,积极推动防诈、反诈宣传进村寨、进社区、进校园、进街道、进单位,持续加强以案释法,不断提高群众防骗意识和鉴别能力,助力营造全民反诈的良好氛围。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15 DDCPC.COM 法制生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制生活报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