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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检察机关
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记者 龙立琼
  2019年9月,遵义市检察机关设立单独内设机构专门负责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从此开启了公益诉讼的探索之路。三年来,遵义市检察机关牢记使命,积极践行“双赢多赢共赢”“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持续跟进监督”理念,围绕遵义统筹“三大建设”、构建“七大体系”的战略定位,以专项行动为引领,创新机制建设,依法能动履职,实现办案规模稳定、办案质效提升、办案领域拓展、专项行动精准,全力守护群众美好生活。据统计,从2019年至今年5月,遵义市检察机关发现公益诉讼线索3683条,立案348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859件,提起公益诉讼243件。
  以法律“红线”守护生态“绿线”
  赤水市“天鹅堡”“天岛湖”项目非法占有农用地的违法行为,是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线索之一,遵义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将该案作为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办理,诉请涉案公司赔偿森林生态服务功能期间损失费、继续履行生态修复义务,是全省首例诉请赔偿森林生态服务期间功能损失费的案件,赔偿金额达800余万元。依托此案,遵义市人民法院、检察院共同在案发地设立遵义市环境司法森林碳汇观测基地,该基地系贵州省首个森林碳汇观测基地,通过基地的设立多元化监督生态修复,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适应,以生态环境“含绿量”提升经济发展“含金量”。
  以上是遵义市以“检察蓝”保护“生态绿”的一个缩影。三年来,遵义市检察机关始终围绕我省推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和大生态战略行动,打出“四套功夫”组合拳,实现了以法律“红线”守护生态“绿线”。
  在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上下功夫。遵义市检察机关全面逐一分析研究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线索,立案办理6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3件,提起公益诉讼2件,助力打赢“三大保卫战”。
  在保护遵义优势资源上下功夫。开展部署“乌江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护航白酒产业发展”专项行动,立案办理47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94件,提起公益诉讼81件,通过办案督促补植复绿0.8211万亩、清理受污染河道392.8公里,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上下功夫。遵义市检察机关加大了生物多样性保护检察监督力度,立案办理12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8件,提起公益诉讼35件。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整治外来入侵物种福寿螺行政公益诉讼案,通过督促、协同行政机关清除外来入侵物种福寿螺700余斤,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
  在耕地保护上下功夫。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开展部署“耕地保护”专项行动,立案办理9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4件,提起公益诉讼2件,促进复垦复耕0.2052万亩,护航了粮食生产安全。
  以公益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在守护社会公共利益上,遵义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专注食品药品安全,从网络食品药品安全、特色农产品安全、探索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惩罚性赔偿、服务保障疫情防控上发力,立案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73件,助力保障群众吃上“安心菜”“合格米”“健康水”“放心药”。
  在打造公益诉讼案件新的增长点上,遵义市检察机关抓好安全生产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新法律的贯彻落实,聚力与群众息息相关的窨井盖、消防、道路、非煤矿山等安全,开展部署“安全生产守夜人”“市政公共设施安全”专项行动,立案新增法定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50件,回应了群众关切,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把握推动完善国家治理的导向,聚焦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领域,在红色革命文化遗址保护、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在特定群体权益保护上闯新路,积极稳妥探索拓展新领域,立案办理新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10件,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此外,遵义市检察机关积极推动国有财产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保护,全力守护国家利益。在构建协作机制、群众反映强烈的国有财产领域、欠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上做文章,立案办理国有财产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44件,通过办案有效防止7404.99万元国有财产流失,追回欠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4.19亿元,当好国家利益的“守门人”。
  以“我管”促“都管”
  2019年3月,遵义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这为全市检察机关探索建立公益诉讼检察机制提供了保障和有力支撑。
  三年来,遵义市县两级党委政府专门听取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汇报共29次,批示指示27次,邀请12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形式参与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推动公益诉讼检察提质增效。
  此外,遵义市检察机关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力量,与当地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业、水务、市场监督管理、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综合行政执法等行政机关建立了良性、互动的协作配合机制,已建立协作机制60项,互相移送线索215件,以出具专家意见等方式协助办理案件106件,聘请162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
  三年来,遵义市检察机关坚持把公益诉讼检察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以“检察长工程”彰显“检察担当”,不断强化公益保护“关键少数”主体责任。据统计,现已有检察长带头或者参与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1件,副检察长带头或者参与公益诉讼案件658件。
  在创新完善公益诉讼检察机制上,遵义市检察机关加强协同共治,破解协作壁垒,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检察民事公益诉讼司法确认机制,并办理检察民事公益诉讼司法确认案件6件;遵义市人民检察院与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建立的赤水河流域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在全国开创了跨区域案件协作机制的先河;推动了渝川滇黔四省建立赤水河乌江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机制,依托协作机制办理跨区域协作案件23件,其中习水县人民检察院与古蔺县人民检察院协作办理四川省某酒业公司排污污染赤水河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积极探索“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恢复性司法机制,通过办案推动建成生态修复点16个,督促缴纳生态修复费1035.37万元,探索义务代偿、虚拟成本治理等多种替代性生态修复方式。
  遵义市检察机关大力推动信息化建设,实现数字赋能,配齐无人机、执法记录仪,现已通过无人机调查取证576次;研发运行属于全国首创的可在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间互相推动线索的公益诉讼举报微信平台——遵检公益掌上拍,打通了公益诉讼检察与行政执法间的数据壁垒,现已收到群众举报线索773条,立案办理172条,向行政机关推送152条;探索建立公益诉讼指挥中心,并依托一体化办案,实现在全市辖区内统一管理线索、统一调配人员、统一指挥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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