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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都法院“线上调解”化解买卖合同纠纷
  本报讯(蒙胜翠 秦奇 记者 罗翔)近日,三都自治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工作人员通过微信平台“线上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既满足了当事人在疫情防控期间保护自身安全的需求,也有效节约了法律资源,实现疫情防控和案件化解双效果。
  2017年4月25日,原告某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粉煤灰、矿粉采购合同》,合同对款项支付结算方式及期限约定“办理完结算手续后,次月15日前支付相应结算期内货款总额的80%,余款20%作为质保金,以货物运抵现场验收合格为起点,货物进入质保期,质保期为3个月,质保期结束后30日内无息支付质保金”。2019年4月30日,原告已与被告办理完了最后一批货款的结算且已开具提供合同项下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然而被告却一直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以及退还到期质保金,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遂将被告公司诉至三都自治县人民法院。
  诉前调解人员接到案件后,得知被告公司负责处理案件的工作人员身处上海,因疫情原因无法处理此案。在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为降低疫情传染风险,减轻当事人诉累,调解人员与当事人电话沟通,征得双方同意后,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线上功能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人员向双方当事人释明法律,阐明利害关系,耐心劝解,最终原被告达成一致协议,两家公司的纠纷得以彻底化解,被告公司随后按调解协议内容支付了50万元的货款义务。双方当事人均对线上调解所带来的便利表示满意。
  “诉讼服务是让人民群众感受司法文明、体验公平正义的‘第一窗口’,服务效率和水平直接影响人民法院的形象。”三都自治县人民法院一法官表示,该院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信息化手段开展网上立案、线上调解等工作。特别在疫情防控期间,因为疫情防控的需要,“智慧法院”的建设让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在家门口的法院就可以进行立案,实现“指尖”立案,享受大数据的成果促进纠纷的化解,极大地节约当事人的时间和经济成本,真正实现诉讼服务“不打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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