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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法院自编普法民歌
把法唱进群众心窝窝
  ■ 孟锦雄 吴光雷 记者 罗翔
  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山歌与黔南州少数民族的日常生活、情感世界紧密相关,筋脉相连。一直以来,龙里县作为布依族文化发祥地之一,浓厚的布依族山歌文化底蕴和深厚的历史渊源成为当地一张亮丽的民族文化名片;三都自治县是全国唯一的水族自治县,千百年来,通过“歌唱”的方式将已有的经验做法、思想观念传授,以教化世人。水族群众也通过“学歌”“听歌”,了解为人处世的智慧、知晓生产生活的知识等,因此,山歌已经成为水族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5月25日,省高级人民法院、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三都自治县人民法院邀请水族歌唱爱好者,共同走进该县雪花湖马尾绣小镇,将民法典知识、防范养老诈骗等内容翻译并融入水族歌曲中,在这个“户户有刺绣,家家有绣娘”的少数民族村寨,教绣娘传唱,希望能够通过以点带面的形式,让普法山歌和反诈山歌在水乡传唱。
  “农村群众文化程度不高,学习法律不容易,通过水歌传唱的方式普法,听一遍就能明白大概内容,多听几篇还能跟着哼唱几句,对法律知识更感兴趣,让群众真正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水族马尾绣传承人韦应丽说。
  据了解,水族“以歌解纷”习俗经历史的锤炼和沉淀,已经包含着如刑事、民事、行政、生态保护等方面习惯法的大量内容,其朴素的善良观念、平等观念、正义观念等价值观,对构建水族基础社会秩序发挥重要作用。千百年来,水族“以歌解纷”作为解决水族矛盾纠纷的一种形式,经过“歌师”不断丰富内容,“歌佬”不断四处传播,在水族社会中也具有深厚的群众基础。现如今,与“以歌解纷”有关法经典词句如“有礼不行乱象生,有法不依恶如沙”“恩怨纠纷因孝散,两辈和睦幸福满”等等,早已转化为民间流传的“俗语”“谚语”深入人心。
  5月26日,省高级人民法院、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与龙里县人民法院邀请布依族山歌爱好者,一起走进具有“中华布依情歌之乡”之称的龙里县湾滩河镇孔雀寨,以布依山歌的形式,开展民法典宣传、宣传老年人防范诈骗知识。
  活动当天,通过龙里县人民法院巡回审理的一起相邻权纠纷切入,该案原被告系邻居关系,过去双方都互帮互助,和睦相处,后因被告修建房屋,双方因被告是否占用了原告方的土地产生纠纷,经过村镇相关部门多次调解仍无结果,原告最终选择对簿公堂。龙里县人民法院湾滩河人民法庭受理了该案后,承办法官多次到现场勘验,并组织调解,但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于该案在当地具有典型性,为更好地就“相邻关系”以案释法,让更多的群众到场旁听庭审,接受法治教育,法庭决定对该案进行巡回审理。
  在黔南州龙里县的布依族地区,“打官司”常被人们认为是一种不得已的行为,会出现“一场官司十年仇”现象,导致矛盾升级。龙里县人民法院在基层调研时发现,当地布依族山歌不但愉悦身心,而且民间“劝歌”在促进婚姻家庭和睦、邻里和谐上有着独特作用,歌师在当地非常受尊敬,很多纠纷时也会请有威望的歌师来调解。
  “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邻里团结讲互助,团结和谐喜洋洋;平时邻居来相处,莫为小事去动粗……”因此,龙里县人民法院在审理该案时,借助布依山歌的影响力和传播力,邀请当地比较有威望的歌师来劝和,同时用山歌向旁听的群众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和防范养老诈骗宣传。
  “‘法律+民歌’,这是法院干警和布依族同胞们的一次牵手,布依族同胞们用歌声为民法典插上翅膀,深情歌唱着民法典内容、劝说双方当事人‘莫为纠纷把情伤’,提醒老年人‘天上不会掉馅饼,生活处处要小心’防范养老诈骗等内容。”龙里县人民法院一法官表示。
  山歌与老百姓的生活关系密切,山歌唱谈调解是用老百姓喜欢的方法和容易接受的方式,黔南州两级法院将进一步把法治内容与民歌结合,说法律、解民事、平民怨,化纠纷、消矛盾,对于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具有积极的意义,让人民群众在山歌唱谈中移默化地接受法治熏陶,提升民族地区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促进民族地区和谐团结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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