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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打假治“虚”作为诉源治理重要抓手
  虚假诉讼既是社会诚信体系中的一枚毒瘤,更是损害司法权威的荆棘野草。虚假诉讼不仅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浪费宝贵的司法资源,扰乱正常的诉讼秩序,还严重破坏国家诚信体系建设,损害司法权威和公信力,影响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加大对虚假诉讼的惩治力度”写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打击虚假诉讼,要防人性中的“虚伪”。在社会主义国家,诚信是核心价值观,资本不能无序,合法形式不能掩盖非法目的。虚假诉讼中的丑陋面具和虚伪外衣,是人性中的“恶”,必须撕开、深挖、打击。
  打击虚假诉讼,要防规定“虚空”。司法是经济社会的晴雨表,裁判是弥补政策规定滞后性、缺位性的压舱石。虚假诉讼往往在经济活跃度高、但政策调整空间大的领域高发。打击虚假诉讼,不仅要打一起震一批,态度鲜明地宣示司法红线不可碰,更要审一案带一片,用裁判立规明界。
  打击虚假诉讼,要防案件“虚胖”。假案子是法院收案中的水分,是导致案件体量虚胖的罪魁祸首,它耗费有限司法资源,使得真纠纷的解决不能及时高效,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而且假案子是真正的程序空转,搅得法院“立、审、执”“一、二、再”不得安宁,引发利益受损方的不满,滋生新的社会矛盾、安全隐患。从这个角度讲,虚假诉讼并不是平等主体间的民商事纠纷,而是危害公共利益的社会毒瘤,要用系统观念综合施策。
  打击虚假诉讼,要防作风“虚浮”。“打假”见“真章”,审判作风稍有松弛、虚浮,就会被假案子的外表迷惑、被制假者的振振有词蒙蔽。打击虚假诉讼,关键在于铸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这要求我们的法官既要有透过现象看本质的火眼金睛,又要有刺破合法形式的专业本领,还要有心底无私、敢于担当的斗争精神。不少年轻法官,就是在虚假诉讼的线索发现、案件移送、惩戒处罚中学到了书本上学不到的专业知识,提升了斗争能力。
  打击虚假诉讼,要让虚假诉讼进不来、出不去、有代价。要坚持立案审查从严,加大信息采集力度,推行虚假诉讼失信人名单制度,智能识别、自动预警,加强虚假诉讼法律后果及责任风险提示,力争不让一个虚假诉讼进来。要坚持审理核查从严,通过关联案件检索,加大对民间借贷、追索劳动报酬、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等虚假诉讼多发领域的主动排查,细化类案甄别指引,力保不让一个虚假诉讼出去。要坚持处罚规制从严,在法定处罚幅度内适当从重从严适用罚款、拘留等妨碍民事诉讼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让披着合法外衣谋取非法利益的打“假官司”者付出沉重代价。
  (据《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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