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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借款引纠纷 法官调解促和谐
  本报讯(杨贵生)近日,施秉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有效化解了纠纷,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据了解,2019年11月11日和2020年12月8日,被告陈某某从原告某银行通过信用担保办理贷款合计40万元,直至2021年1月21日形成逾期。银行多次向陈某某催收还款无果,无奈银行将陈某某及其担保人杨某某、李某某诉至施秉县人民法院。
  施秉县人民法院收到案件后,认为该案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案情简单清晰,可先采取诉前调解方式调解,但由于其中一名被告陈某某联系不上,办案人员立即通过线下找寻、网络协查等方式,最终联系上了陈某某。调解过程中,通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及释法明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对欠款本金和利息达成了还款的方案,至此该案得以成功化解。
  “诉前调解程序最突出的特点是便利,快捷。对一些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的民事案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以诉前调解方式化解纠纷,可大大减轻当事人诉累,群众实现诉求更加顺畅。”施秉县人民法院一法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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