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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当区检察院为古树名木撑起司法“保护伞”
  本报讯(陈欢)古树名木是自然界留下的珍贵遗产和宝贵财富,承载着人们的乡愁,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文化、生态、社会和科研价值,是不可再生和复制的宝贵资源。目前,贵阳市已认定的古树名木有3708株,其中乌当区内古树约有1124株,占贵阳市古树总量的近三分之一。
  为了更好地促进辖区古树名木的生存和保护工作,乌当区人民检察院多次对全区古树进行走访调查,发现部分古树数量底数不清,未挂牌古树数量较多;古树树龄标注错误较多,个别古树树名和权属单位标注错误;在古树上架设电线、安装照明装置的情况;村寨及公路周边,古树附近地面硬化现象比较普遍,未给古树预留生长空间;村寨附近的村民在古树附近修建建筑,使用明火,存在明显的火灾隐患;有的河流附近的古树存在河水冲刷古树土壤,致使古树根部裸露,随时有古树被河水冲走的危险,急需修建保护设施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今年以来,乌当区人民检察院就5起未建立档案、设立标志、未落实管护责任单位等对古树怠于履行监管职责的情况发出检察建议,涉及古树达101株,建议对乌当辖区内未进行备案登记的古树履行监管职责。收到检察建议后,该行政机关积极作为,对乌当区域内的古树、大树、名木进行筛查,建立档案,设立标志,划定保护范围,落实管护责任单位和对古树的保护措施。
  下一步,乌当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对古树普查工作进行回访调查,将遗漏的古树名木名录缺口越收越小,对古树周围地面硬化、使用电线、架设电线、树根裸露等存在的问题持续开展巡查,督促乌当区自然资源局积极履行职责进行整改。在守护好承载历史和文化绿色记忆的古树同时,以检察力量有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参与环境治理,切实用“检察蓝”保护古树名木,以主动履职为群众守护一方乡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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