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数字报首页
版面导航
第01版:头版
第02版:要闻 综合
第03版:基层 一线
第04版:区域 行业
标题导航
“阅卷神器”提质效“用户体验”获满分
黔南州检察院到企业宣讲民法典
瓮安县检察院检察长开展强制报告制度宣传专题讲座
荔波县检察院发出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瓮安县检察院现场监督执行生态补偿
脱逃罪的追诉时效探析
图说新闻
版面概览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黔南州检察院到企业宣讲民法典
本报讯(范旭)为营造全民学习民法典的浓厚氛围,响应企业在政法信访大走访中提出的法律需求,近日黔南州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侯映菊一行到都匀市水表厂给干部职工开展民法典合同篇的宣讲培训。
宣讲过程中,针对干部职工提出的有关企业产品销售方面的法律疑惑,检察官重点就买卖合同在实践中的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向干部职工进行深入浅出的解析,受到干部职工的一致欢迎。同时,检察官建议企业加强合规管理,建立起科学、规范、严密的合同管理制度,避免因合同管理混乱、订立不规范等导致自身权益受损,从而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当前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企业经济合同管理方面的问题日益突出并受到关注。经济合同的有效管理和订立对于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具有重要意义。在今后的工作中,黔南州检察院将持续加大对企业的法治培训力度,服务市场主体,为黔南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更多、更优的检察保障。”侯映菊说。
分享到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0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15 DDCPC.COM 法制生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制生活报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