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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中院
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护
  本报讯(记者 龙立琼)6月1日,在第72个“六一”国际儿童节到来之际,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发布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典案例,并举行首批“红城青少年法治宣讲员”聘任仪式。
  据了解,近年来,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特殊、优先保护和双向、综合保护的政策精神,立足审判职能,多措并举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护。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按照“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依照特殊程序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依法严惩以未成年人特别是以儿童为侵害对象的强奸、猥亵儿童、拐卖儿童、故意杀人、抢劫等犯罪;在民事案件中,始终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将社会调查、心理疏导、寓教于审等特色方法引入庭审过程。创新机制延伸服务,多角度为未成年人提供司法保护。通过在庭审过程中开展法庭教育、在裁判文书上附法官寄语等方式,让原本冰冷的审判有了暖心的温度;立足办案职能优势,加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宣传等综合性保护;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消除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各类隐患,堵塞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管理漏洞;打造具有遵义法院特色的家庭教育“遵法模式”,并联合遵义市妇联在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及辖区基层法院共同建设“红城有爱·法护未来”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建立联动机制,构筑未成年人权益全面保护体系,按照政府、家庭、学校、社会“四位一体”工作思路,以及筑牢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道保护防线”的要求,在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统筹下,加强与成员单位等部门的协调联动,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调、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未成年人全面保护体系。
  此次发布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六大典型案例,包括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案件,涉及未成年人的抚养费纠纷、健康权纠纷等民事案件,还有家庭教育令等新型案件,代表性强、覆盖面广,为涉未成年人同类案件的审理提供指引,有利于提升全市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质量。
  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创新未成年人普法宣传工作方式,在新闻发布会上,首次公开聘请遵义市文化小学五名学生为“红城青少年法治宣讲员”,以充分发挥青少年在法治宣传中的前沿作用。被聘任为宣讲员的学生表示,非常荣幸成为法治宣讲员,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不仅自己要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还要在学校发挥好宣传、带头作用,让同学们都做到遵纪守法。
  汇川区人大代表杨安详、汇川区政协委员刘玲对该院在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中积极作为、主动担当作出充分肯定,高度评价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全方位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模式,希望该院继续秉承创新理念,推动遵义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发展。
  出席发布会的还有市未保委、市教体局、市妇联、关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的相关负责人员。参会人员还参观了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家庭教育服务中心、心理辅导室等。学生们纷纷穿上法袍、坐上审判席,深入了解法院文化,近距离感受法庭氛围,度过不一样的“六一”儿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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