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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检察机关织密“五张网”
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法治艳阳天
兴义市检察院未检工作室揭牌

贞丰县检察院开展模拟法庭活动

检察官为青少年普法

参观黔西南州检察院欲飞“未检”工作室

安龙县检察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安龙县检察院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谭政 蒋文敏
  发布“两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犯罪法》)实施以来工作成果;评选典型案例,引领未检工作全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建立6个未检工作室、5个“一站式”询问办案区;4名涉罪未成年人在检察机关的帮教下成功考取高等院校;开展司法救助64人,发放救助金94.84万元;法治教育微视频《重新起航》获全国检察视频作品大赛“最受网友喜爱的作品”奖;未检干警获评“全国家庭工作先进个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优秀辅导员”“黔西南州妇女儿童维权先进个人”称号,1集体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一个个数字、一条条“喜讯”是黔西南州检察机关未检部门为未成年人撑起的一片法治艳阳天的例证。
  黔西南州检察机关以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和“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工作为抓手,以有力的举措,让关爱有情怀、有温度、有力度、有延伸,守护“祖国花朵”向阳而生。
  推进亲职教育织密家庭“守护网”
  “家长的缺位和家庭教育的缺失是孩子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重要因素之一。”在办理李某某危险驾驶案时,普安县人民检察院发现李某某因长期外出务工,未履行监护职责,在全面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制发黔西南州首份《督促监护令》,督促监护人“依法”带娃。
  同时,为有效预防未成年犯罪,给未成年人提供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该院建议法院对涉罪监护人依法适用缓刑,协调引导监护人就近就业,并协调提高监护人一家的低保金,帮助李某某未成年子女重返校园。
  在办理何某甲故意伤害案时,望谟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不公开听证会后,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探索“督促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未成年人帮教”模式,通过设定精准帮教方案,加强帮教动态监督、指导,联合妇联开展亲职教育,督促监护人认真落实家庭责任等,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重回正确的人生轨道。
  “今后,我们一定积极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孩子的监管,增加对孩子的关心,同孩子一起学习法律法规知识。”4月14日,兴仁市人民检察院向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并邀请妇联对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后,监护人如是说。
  这是黔西南州检察机关立足未检职能,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办案宗旨,采用内外协作、个案开展与集中开展等方式,帮教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同步开展亲职教育和心理干预,强化监护人的教育意识和法治意识,织密家庭“守护网”,护佑孩子健康成长,在办案中用心、用情释放检察温度的一个个缩影。
  据统计,“两法”实施以来,黔西南州检察机关能动履职,促进司法保护融入家庭保护。办理支持起诉、撤销监护权案件9件;向履行监护职责不力和履职不当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和家庭教育指导令96份;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656人次;通知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512人次;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亲职教育和帮教961人次;对不起诉和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未成年人依法进行犯罪记录封存201人,对涉案未成年人引入社会力量进行心理测评和心理疏导131人次。
  深化检校共建织密学校“防护网”
  校园安全是学校保护中最重要的环节,针对校园安全的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制度落实,离不开检察机关的能动履职。
  2020年12月8日,在教育、公安、民政、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见证下,黔西南州检察院与兴义一中共建的“欲飞未检工作室”揭牌。
  其实,“欲飞”早在2017年6月就由晴隆县人民检察院在晴隆设立。黔西南州检察院检察官介绍:“‘欲飞’源于晴隆县的‘欲飞石’,意在激励未成年人树立远大理想及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的司法关爱,以更温情、和煦的工作方式打造温馨驿站,实现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权益保护的双重功能,并为未成年人解困排忧、答疑解惑、加油助飞。”
  像这样被给予美好期望的工作室,还有安龙县人民检察院“灯塔”工作室,册亨县人民检察院“弘毅”未检工作室、普安县人民检察院“护未联盟”工作室等6个未检工作室。工作室成为集业务办理、犯罪预防、普法引导、心理辅导等于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阵地,传播未检好声音,树立未检好形象。
  在校园内,持续以“一号检察建议”为牵引,以“两法”和贵州省“两条例”施行为契机,黔西南州检察机关紧抓关键节点,以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形式将司法保护融入学校保护之中,统筹推进“法治进校园”宣讲和“一号检察建议”督促落实工作,开展宣讲活动178次,法治副校长、检察官上台开设法治课程、举办法治讲座、专题报告会等法治教育活动,组织案例情景模拟、旁听庭审、模拟法庭等法治体验活动,受教学生80万余人,发放宣传手册69970余册。以漫画、微电影、微视频等形式进行多元化法治教育与犯罪预防,望谟县人民检察院《强制报告Rap》宣传视频获最高检微博转发肯定,普安县人民检察院微视频《归途》参加全国第六届平安中国“三微”比赛评选。用好强制报告联席会议制度,开展校园安全督导检查62次,督促整改问题26个,进一步推进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防止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生。
  同时,黔西南州检察机关加强与专门学校的协作配合,将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有严重不良行为的7名未成年人送入专门学校接受教育矫治。
  “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制度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密切相关,对从源头上减少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生、破解案件发现难、报案不及时等有重要意义。”黔西南州检察机关在校园环境安全建设、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教职员工准入查询违法犯罪信息制度、协助学校建立完善预防性侵害、性骚扰工作制度等校园安全防控机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联合教育部门共对15735余名教职工开展入职查询,“揪出”有前科违法劣迹108人,其中8名教师被直接解聘或开除,91名教职工被诫勉谈话、警告;受理强制报告案件线索7件,共立案5件,起诉3件,有罪判决2件;对性侵害案件开展“每案是否报告”倒查,5人因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受到党纪、政纪等处分。
  汇聚多方力量织密社会“关爱网”
  青少年的成长既离不开司法力量保护,更需要群团组织介入。黔西南州检察机关加强检察与群团工作的合作,实现刑事司法与社会保护结合,将在更广、更深的领域共同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兴义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共青团兴义市委签订《未成年人不诉回访帮教协作机制》,合力引入社工力量,帮助涉罪未成年“零障碍”回归社会,创建专业化、规范化罪错行为矫正机制。
  ——贞丰县人民检察院通过购买服务,聘请心理咨询师开展团体辅导、心理健康讲座和防性侵讲座,并给被害人及有心理救助需要的未成年学生、犯罪嫌疑人开展心理疏导共77人次,支出费用6万余元。
  ——普安县人民检察院与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约课,进校园开展公益讲座;
  ——普安“护未联盟”工作室与普安县内三家民营企业共建“普安县青少年就业帮教服务点”,企业为涉案未成年人等提供工作岗位、职业技术培训,协助检察机关开展帮教活动,普安县人民检察院通过法治教育、定期回访、帮教考察、成果评估,帮助涉案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
  聚焦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或校园周边管理问题,针对涉及未成年人食品药品安全、校园(幼儿园)与校车安全、经营性娱乐场所治理、烟酒售卖经营管理、未成年人文身服务等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密切相关的领域,黔西南州检察机关坚持标本兼治,将检察办案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以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方式,实现涉未成年人法律监督的最大治理价值,在推动全社会形成保护未成年人意识和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立足司法办案织密网络“防护网”
  “互联网是把‘双刃剑’,未成年人也不可能完全隔离在互联网之外。需要我们各司其职、紧密协同、对症下药,增强未成年人科学、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网络的意识和能力,有效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
  为立足司法办案,织密网络“防护网”,一方面,黔西南州检察机关主动提升依法打击网络犯罪的能力,加强新型网络犯罪研究。同时,未检部门充分发挥融合式监督优势,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能动探索涉网络未成年人公益诉讼等工作。
  在法治课上、检察开放日里,黔西南州检察官通过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等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地对广大青少年及家长进行法治宣讲和普法教育,引导未成年人了解网络犯罪危害,增强抵御网络不良信息能力。
  针对未成年人出入网吧等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促使网络服务提供者依法经营,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涉未网络空间领域进行源头治理和风险防范,堵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漏洞,净化网络环境,切实加强社会监督主体引导作用,督促家庭、学校、社区等教育引导作用,及时发现、制止和矫正未成年人的不良上网行为,合力织密未成年人的网络“防护网”。
  强化部门联动织密政府“协同网”
  黔西南州检察机关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在制度落实过程中,注重整合各部门资源和力量,主动对接民政、教育、市场监管、文旅、团委、妇联等部门,努力推动形成部门联动、衔接有序、密切协作的“大保护”格局,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联动、协作机制,实现全方位联动。
  2020年8月4日,普安县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在普安县人民检察院揭牌成立,这是黔西南州首个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
  此后,兴义、贞丰、望谟、册亨联合多部门共建的“一站式”救助办案中心分别在兴义市公安局、贞丰县民族中医院、望谟县检察院、册亨县公安局揭牌启用。2021年,5个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办理案件90件,集中开展心理疏导、调查询问等工作,全力推动未成年人社会综合保护体系建设。通过司法救助、协调政府救助等方式进行综合救助开展司法救助64人,发放救助金94.84万元。
  今年的春季“开学第一课”,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联合州禁毒办、州教育局通过网络直播的方式,给黔西南州1675所学校、11046个班级、70余万名师生家长和干部职工送上了一堂家校联动禁毒知识网课,筑牢“防毒墙”。
  今年3月,依托“法治副校长”工作,兴义市人民检察院与团委、妇联在兴义市洒金小学启动了“法治副班长”项目试点工作,该校48位优秀学生代表被聘担任“法治副班长”,推动形成以“学生带动学生,学生引导学生,学生管理学生”的工作模式,不断增强未成年人法治信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校园法治教育和检察司法实践有机结合。
  兴仁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兴仁市监察委等9个部门出台了《兴仁市关于建立侵害未成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在工作中发现存在的问题,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向教育行政部门公开宣告送达了检察建议,有力推动兴仁市教育系统整治师风师德的工作。
  望谟县人民检察院、县妇联、县关工委共同签署《关于对涉未成年人案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助推《家庭教育促进法》在望谟县落地落实。同时,共建并启动黔西南州检察机关首家家庭教育指导站——“望谟县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
  ……
  另一方面,检察机关办案中发现政府管理方面的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多种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推动社会治理能力提升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落实。
  护未萌发筑新垣,遮风避雨安如山。年年春雨润新芽,点滴尽是“检察蓝”。
  近年来,对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黔西南州检察机关坚持零容忍、严快准,形成了高压态势,发挥了震慑作用。“两法”实施以来,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41件192人,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90件246人,起诉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均依法提出从重处罚的量刑建议。同时,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对109名涉案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发出“督促监护令”和家庭教育指导令96份,对23件涉未成年人案件举行听证,办理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案件48件。
  下一步,黔西南州检察机关将继续认真抓好落实,加大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救助力度,依法能动履职,努力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质效,主动融入“五大保护”体系,促推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落实落地,悉心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努力实现“1+5>6=实”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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