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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当区检察院成立派驻贵阳市三江强制隔离戒毒所“检察官办公室”
  本报讯(陈欢)5月26日,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检察院驻贵阳市三江强制隔离戒毒所“检察官办公室”揭牌仪式在贵阳市三江强制隔离戒毒所举行。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毛江波、贵阳市三江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李乐启、乌当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静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检所双方签署了《关于开展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的暂行办法》。
  毛江波指出,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司法部在全国范围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的一项试点工作,对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完善国家监督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乌当区人民检察院要按照《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贵州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司法行政强制戒毒检察监督工作方案》(下称《方案》)要求,在不干预司法行政机关正常行政执法活动的前提下,秉持客观公正立场,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强戒人员入所出所、变更强戒措施、强戒人员惩戒管理、权利保障、教育矫治、财产保障等方面进行常态化检察监督,就地解决戒毒人员相关诉求,维护戒毒人员的合法权益,有序推进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依法开展。驻所检察官办公室要充分履行检察监督职责,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等方面积累新经验、趟出新路子,力争把派驻司法行政戒毒场所检察监督工作打造成检察机关的亮点特色品牌。
  李乐启表示,贵阳市三江强制隔离戒毒所将加强与检察机关协作配合,通过检察监督推动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严格规范依法进行,提高戒毒人员矫治质效。要深刻认识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现实意义;坚持法治观念,自觉增强接受检察监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及时将驻所检察官的意见建议融入日常监督中,确保强制隔离戒毒执法更加规范高效;要以检察监督为契机,依法规范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各关键环节,切实让检察监督融入戒毒工作全过程,保证试点工作取得“贵阳经验”。
  王静表示,驻贵阳市三江强制隔离戒毒所“检察官办公室”成立后,乌当区人民检察院将以饱满的精神状态,优秀的人员配置,以“检察监督+检察服务”探索跨层级、跨区域检察监督模式,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等方面积累经验,协调推动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持续健康发展,逐步形成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互联共建、有机融合的工作格局。
  当天,乌当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静和贵阳市三江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李乐启共同对乌当区人民检察院驻贵阳市三江强制隔离戒毒所“检察官办公室”进行了揭牌。该“检察官办公室”的挂牌成立迈出了贵阳市检察机关驻戒毒监管场所开展行政检察监督的第一步。
  会后,依照《方案》的规定,乌当区人民检察院“派驻检察官办公室”工作人员调阅了贵阳三江强制隔离戒毒所2022年以来新收治戒毒人员64名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进行审查,标志着检察机关推进行政强制隔离戒毒监督工作日趋常态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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