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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播州区检察院发挥职能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记者 喻玉
  “一开始我很茫然,但通过学习,已经找到了方向。”“我想通过努力,为父母带来好的生活……”今年4月,在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检察院会议室内,几名未成年人主动向检察官讲述心声。
  这几名态度端正、感情真挚的未成年人,是曾经触犯过法律的“熊孩子”,在被附条件不起诉后,检察机关通过法治教育、心理疏导、就学帮扶等手段实施精准帮教,要求他们在考验期内遵纪守法,并定期完成思想汇报。通过帮教,他们对检察官充满了信任,加强了彼此的沟通,并认真完成了检察官布置的“作业”。
  这是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播州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坚持少捕慎诉慎押,严格限制对未成年人适用逮捕措施,科学把握社会危险性、羁押必要性和帮教可行性。对涉罪未成年人实施精准帮教,推动落实思想疏导、教育帮扶、就业培训等综合帮教措施,努力为涉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重返社会创造积极条件;加强与公安、教育等部门的配合协作,建立健全严重不良行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未成年人的信息互通、线索移送和早期干预机制,建立与专门学校的工作衔接机制,把保护、教育、管束落到实处。
  为强化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管理。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办案组织、考核指标、业务推进等;深化“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工作机制,明确同一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法律监督、犯罪预防、教育挽救工作依法由同一检察官办案组负责;严格执行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的受案范围,明确所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统一由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办理;建立集询问、讯问、法治宣传、心理疏导、不起诉宣告等功能于一体的未成年人司法办案专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妈妈,这个春节我们一起过。”今年1月,在播州区人民检察院心理疏导室内,14岁的小艺(化名)终于开口向母亲表达了感情,看到主动亲近自己的孩子,其母亲的泪水夺眶而出。
  2021年12月,该院办理了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官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害人小艺的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小艺与母亲已多年未一起过春节,在调查清楚相关情况后,今年1月,该院联合公安机关,找到其母亲,发出2022年首份督促监护令并对其母亲开展法治教育,取得了良好成效。
  近年来,该院充分保障未成年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隐私权等权力,充分听取被害人及其监护人对案件的处理意见;加强与侦查机关的沟通交流,对涉及未成年人的重大、敏感案件及时提前介入,实质性引导侦查取证;积极推动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机制,推动询问被害人同步录音录像全覆盖,争取诉讼过程中只询问一次未成年被害人,防止因询问方式不当、反复询问等造成“二次伤害”等问题;加强和司法局的协作配合,健全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制度;加强与民政局、妇联等部门联合协作,与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联动配合,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心理疏导、复学就业、生活安置等多元综合救助,切实强化保护救助工作。
  此外,为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该院积极推动法治副校长制度由点到面,制发了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实施方案,选派了34名检察人员担任辖区内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在辖区中小学校开展预防性侵害、解读民法典、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宣传,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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