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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隆县检察院公开听证一起法院暂予监外执行案件
  本报讯(张庆庚 记者 任莉)“这是我第一次参加检察机关的暂予监外执行审查公开听证会,很幸运能够作为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机关办案活动。为检察机关这种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检察监督点个赞。”在5月27日晴隆县人民检察院举行的一起法院暂予监外执行前征求意见案的公开听证会上,人民监督员陈元赞叹的说。
  为认真贯彻落实检察听证制度,加强人民监督员对办案活动的监督,切实提升检察监督的透明度和公信力。5月27日下午,晴隆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对一起法院暂予监外执行前征求意见案举行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检察官首先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暂予监外执行的依据和相关法律规定,以及申请人陈某某的患病情况、县司法局社会调查结论等,并就此次公开听证会的目的和意义进行了说明;申请人陈某某就自身病情进行了陈述,听证员围绕陈某某是否符合暂予监外执行展开讨论,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进行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审查意见。
  “这是我第一次参加检察机关的暂予监外执行审查公开听证会,很幸运能够作为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机关办案活动。同时,也很欣慰在越来越多的案件审理中,都看到了人民监督员的身影。”人民监督员陈元在听证会结束后表示。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中国特色检察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检察机关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监督检察工作的重要渠道。”晴隆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在今后的工作中,晴隆县人民检察院将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办案活动的监督,在检察能动履职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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