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数字报首页
版面导航
第01版:头版
第02版:要闻 综合
第03版:基层 一线
第04版:社会 民生
标题导航
纳雍县检察院公开宣告不起诉释法说理有温度
仁怀市检察院对涉案财务进行专项清查
瓮安县法院温情调解修复亲情
余庆县检察院督促行政职能部门履行职责
白云区法院公开审理集资诈骗案
群众的事就是自己的事
图说新闻
沿河自治县:村企联动共建平安乡村
打造“平安哨点”基层治理新模式
分类公告
版面概览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仁怀市检察院对涉案财务进行专项清查
本报讯(张丽 何炯)近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涉案财物管理规定》,高质量推进案管职能一体化建设,仁怀市人民检察院在全面总结过往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2021年9月以来所有案件涉案财务进行清理检查,进一步做好涉案财物清理处置“清仓见底”工作,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
此次涉案财务专项清查,共涉及涉案财物的案件49件,已出库42件,未办结2件,其余5件督促业务部门员额检察官规范处置,积极协调公安机关妥善处置。通过此次清查工作,该院所有在库涉案财物真正做到“清仓见底”。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仁怀市人民检察院根据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与保管涉案财务相分离的原则,案件管理部门与捕诉业务部门、办公室财务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同时,案管部门建立涉案财物内控机制,确保了涉案财务内外部流转规范、无缝对接,实现了管理全覆盖。该院建立涉案财物案件的手工台账,每月定期与办案系统、财物保管室财物“三项核对”一一清查;与财务室根据承办检察官提交的备案信息共同形成扣押处理台账,并同时审核涉案财务处理手续是否规范、材料是否完整;以流程监控通知书的形式及时通过业务部门整改,并以部门协作会议的形式通报,报检务督查室备案,形成有效监督问责机制。
分享到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0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15 FZSHB.CN 法制生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制生活报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