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数字报首页
版面导航
第01版:头版
第02版:要闻 综合
第03版:基层 一线
第04版:社会 民生
标题导航
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观山湖公安分局云潭派出所进企业宣传“三最”户籍政策
醉酒驾驶自食其果 保险公司不“买单”
仁怀市检察院干警为幼儿园教师上法治课
钟山区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保护英烈纪念设施
都匀市远程视频庭审提高办案效率
兴仁市“检察蓝”携手“志愿红”护航道路交通安全
手铐打不开 消防来帮助
深入推进访源治理 防范化解社会治安风险
版面概览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兴仁市“检察蓝”携手“志愿红”护航道路交通安全
本报讯(吴韬)日前,兴仁市人民检察院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对涉交通安全领域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诉前整改情况开展效果评估。此次案件整改效果评估是最高检第二批“益心为公”试点以来,该院邀请志愿者参与的首例案件。
据了解,年初,兴仁市人民检察院在开展“迎新春检护航”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该市城区周边部分省道路段有摊贩侵占道路摆摊设点、堆放物品等污染道路和影响道路畅通的行为,存在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遂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为有效评估案件整改效果,充分发挥“益心为公”志愿者专业咨询、辅助办案等方面的作用,借助外脑智慧助力检察机关办案质效提升,合力共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该院邀请2名“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
评估前,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该系列案的办理情况和开展整改效果评估的目的,指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的重要意义。评估中,承办检察官与行政机关相关负责人实地走访隐患点,一一查看整改情况。结合行政机关履职情况和整改效果,志愿者认为相关行政机关认真落实了检察建议要求,但仍需在“防反弹、促持久”上狠下功夫。通过实地回访,综合整改效果,检察机关采纳了志愿者的评估意见。
分享到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0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15 FZSHB.CN 法制生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制生活报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