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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访源治理 防范化解社会治安风险
  ■ 扈会宝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新冠肺炎疫情等诸多重大风险交织叠加复杂形势,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一系列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为打赢重大风险防范攻坚战提供了重要理论依据和实践指南。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下大气力处理好信访突出问题,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信访工作是关系国家长治久安和社会稳定的工作,其核心是访源治理,遵义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依法能动履职,深入推进访源治理,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检察环节,为法治遵义、平安遵义建设贡献了“检察智慧”。
  坚持以“我管”促“都管”构建齐抓共管大格局
  今年以来,遵义市检察机关以“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线,坚持以服务大局为己任,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治安风险防控中的重要作用,坚持以“我管”促“都管”,构建上下一体、部门联动、各方参与的信访工作大格局。一是立足检察职能压实“我管”责任。压实市县两级检察院的信访工作责任,将信访工作纳入业务考核体系,完善考核标准,把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纳入考核评价。压紧压实市县两级院党组主体责任,上下联动将信访工作同其他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调度、同督查、同考核。建立交办、督办常态化工作机制,确保群众信访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二是各司其职凝聚“都管”合力。建立完善“统一领导、统一调度、统一管理”信访工作机制,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职能作用,构建统筹兼顾、部门协调、各司其职、齐抓共管信访工作机制,统筹各部门、各地区以及社会资源力量,建立常态化信访工作分析例会机制,实现部门联动、信访联治、矛盾联处、工作联调。
  坚持以“法治”促“治访”构建依法治访新体系
  针对部分群众“信访”不“信法”,缺乏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意识,遵义市检察机关坚持法治思维,注重释法说理,助力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访。一是助力依法行政。与行政部门建立法律咨询服务机制,推进行政部门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法定内容行使权力、履行职责,防止因违法行政、违规操作、违纪行为侵害群众利益引发矛盾。二是推进阳光司法。遵义市检察机关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建立信访案件简易听证机制,对交通不便或行动不变的信访群众,采取上门听证等方式,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三是加大普法宣传。遵义市检察机关充分利用“八五普法”契机,以政法队伍“入村寨进社区走企业访群众”大走访活动和“检察官走基层”活动为抓手,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和先导性的工作,建立送法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机制,常态化开展“五进”活动,提升群众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规则意识、权利与义务相统一意识,引导群众从“信访”到“信法”的转变。
  坚持以“治标”促“治本”构建访源治理新机制
  访源治理,关键在治本。遵义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办案,压实领导责任,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一是落实“领导包案”。发挥领导“头鹰效益”,落实重复信访案件领导包案责任,强化跟踪督导,以息诉罢访为目标,全方位做好重复信访治理。二是借鉴“枫桥经验”。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这条主线,对信访、安全、矛盾隐患等问题进行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以大走访活动为契机,深入落实走访责任,针对性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做到民声在基层倾听、民怨在基层化解、民求在基层解决、民心在基层凝聚。创新信访治理思路,拓展第三方参与信访化解工作渠道,让更多的“两代表一委员”、法律工作者、社会工作者、调解员等参与到信访工作中来,充分“借助外脑”化解信访矛盾。三是坚持“一案一策”。对困难信访群众、因案致贫返贫群众采取主动关怀措施,充分运用国家司法救助等手段,解决实际困难,实现“案结事了”。
  坚持以“需求”促“服务”构建阳光信访新模式
  坚持以群众对法治的需求为导向,以畅通信访渠道为抓手,为群众便捷信访提供高质量服务,以疏导民怨为突破口,及时加强信访分析研判,改进工作举措,提升服务质量。一是畅渠道。建立网上网下信访渠道,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和官方网页平台,开通网上信访渠道,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二是疏民意。信访是每个时期都具有的社会问题,与我国的国情、法律、司法和改革、发展等有关,部分问题由于特定的历史原因造成,化解难度大。针对特殊信访案件,遵义市检察机关建立矛盾化解稳控工作机制,与县乡村三级联动,联动释法、联动化解、联动稳控,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三是重规范。遵义市检察机关运用全国检察机关信访2.0系统,规范信访案件的登记、受理、转交、办理、回复、答复等工作,把司法责任落实到信访工作中,推进访源治理责任化,做到台账管理、系统办理、全程留痕。与此同时,对于“以访压法”“缠访闹访”“越级上访”等问题,加大司法治理力度,防止“越闹越有理”,实现办理一案,教育引导一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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