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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江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司法规范化检查
  本报讯(高洁)为全面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促进检察业务规范化建设,近日,榕江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司法规范化检查活动,让人民监督员“零距离”参与司法办案工作,现场观摩检察信息化办案流程。
  当日,人民监督员实地查看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案件管理中心、涉案财物保管室等检察办案功能区,听取了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介绍,查阅了相关办案工作平台。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详细介绍了12309平台的功能并在系统操作了信息公开工作和律师接待、律师互联网阅卷的流程。在案件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详细介绍了案件受理、业务流转、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涉案财物管理等业务的工作流程并进行了操作。
  人民监督员张春林表示,通过参与此次检查活动,观摩了检察信息化办案和监管平台,更加直观、深入地了解检察机关各项业务工作流程,特别是内部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更加便于今后的履职。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做深做细做实人民监督员工作,不断创新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办案活动的监督方式,不断提升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的意识,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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