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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修正案(草案)》提请审议
  本报讯(肖达钰莎)5月23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贵阳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李三旗作关于《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据悉,《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自2017年修订以来,对依法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的法治保障作用,但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对我省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亟须认真总结近年来安全生产领域的实践经验和事故教训,不断健全安全生产法治体系,依法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
  据了解,本次修法立足当前我省安全生产实际,认真对照上位法具体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和机制,突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事前预防,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等,做到制度设计来源于实践、服务于实践,使文本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修正案(草案)》共38条,不仅加强了政府对安全生产的保障制度建设,还进一步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细化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
  其中,关于法律责任部分,《修正案(草案)》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和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从严设置法律责任:罚款金额更高,处罚方式更严,惩戒力度更大。同时,注重维护市场主体活力,立足贵州高质量发展实际,坚持过罚相当原则,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以安全促发展、以发展保安全,实现安全与发展良性循环,依法保障安全生产工作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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