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芳和小朋友温馨互动 ■ 记者 任莉
“一份殊荣不是自己的个人所得,更多的是团队团结奋斗的结果。这次表彰将激励着我,继续努力、奋进。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做好检察工作,在未成年人保护、家庭家风建设工作中保持积极向上的态度,实现人生价值和意义。”这是5月15日国际家庭日之际,“第十三届全国家庭工作先进个人”获得者、兴义市人民检察院薛芳获奖后的感言。
朴实无华的话语,字里行间却流露出一个未检检察官的赤诚之心。就像她对待自己从事的未检工作,始终怀着一颗赤诚之心,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更是家庭的希望。随着从事未检工作的时间递增,“90后”的薛芳对这句话有着更深刻的理解。身处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一线,她深知加强家庭教育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提升孩子自护的关键。
因此,多年来,针对涉案未成年人、留守未成年人等群体案件,兴义市检察院未检部门均提前介入侦查,依法从严从快打击监护职责侵害犯罪。对监护不当的涉罪未成年人、遭受监护侵害(缺失)的未成年人、事实无人抚养的困境未成年人,均依法关心和呵护。据统计,兴义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对涉案困难家庭开展保护救助,近两年来,通过开展司法救助24人,发放救助金47万元。
作为兴义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副主任的薛芳,积极引导涉罪未成年人家庭做好亲职教育,帮助监护人改善不当教育方法,同步进行双方心理疏导,促进良好亲子关系构建。由于因案施策、分类落实,对监护侵害(缺失)问题建议相关机关提起撤销监护权诉讼,保护困境未成年人家庭教育,薛芳参与办理的撤销高某监护权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如果说延伸检察职能、用司法为未成年人筑牢保护防线,是薛芳作为未检人的初心使命与担当,传播法治好声音、以司法促建和谐家庭则是她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不懈奋斗的方向。
近年来,薛芳立足未成年人保护检察职能,利用自身的法律专业知识,走进兴义市各学校,传播法治好声音。她的法治巡讲足迹,遍布兴义市各乡镇村小、特殊家庭。即使在防疫期间,也“隔离不隔教,停课不停学”,为广大中小学生量身打造法治“云课堂”,实现“线上+线下”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为无数家庭送去法治精神食粮。
“薛芳还着力提高家庭法律意识,广泛宣传民法典和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立足办案积极化解矛盾促进家庭与社会双和谐。”兴义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这有力地推动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引导监护人为孩子营造健康成长环境、“依法治家、依法带娃”,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责任意识。
近年来,薛芳参与开展禁毒、防性侵、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主题法治教育,受众人数达12万余人。
引领未成年人保护新风尚,法治促建新时代和谐家庭。因在法治护航家庭工作领域中作出突出贡献,特别是在西部边远少数民族地区,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带动作用,薛芳屡获嘉奖。截至目前,凭借出色的业务表现,薛芳先后获“优秀公务员”、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活动能手、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表现突出个人等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