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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川区检察院出台办案“四化”建设工作方案
  本报讯(高灵敏 胡冰)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检察理念,促进依法能动履职,全面提升案件办理质效,日前,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检察院以抓强“办案流程体系化、全面审查实质化、监督调查一体化、监督履职责任化”建设为目标,在印发《业务规范性文件汇编》的基础上,出台《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四化”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立足主动监督事项、全面审查事项、依法能动监督事项三个方面,通过“事中监督”即检察人员在办案中同步履职自查,进而查缺补漏追求案件优质的常态化;通过“事后监督”即案件管理部门开展履职监督评查,进而综合评价提升检察人员依法能动履职的意识和水平。对办案中应当发现监督事项而未发现、应当履行监督职责而未履行或履行职责不到位情况开展监督,并将监督结果与检察人员业绩考评挂钩,以机制建设释放能动履职更大潜力。
  《方案》的出台是汇川区人民检察院聚焦“高质量发展”这个关键词,把“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精准监督”等新理念更好地融入办案实践,“以考促责”提升检察监督质效,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具体措施。在执行过程中,该院将会根据实际执行情况对需要优化或增减的监督事项进行动态调整,促进内部监督体系的不断完善,推动检察履职能力水平整体提升,以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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