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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中院
“1+1+8”工作机制推动执行工作提质增效
  ■ 记者 喻玉 杨琴
  为巩固和深化“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全面提高执行工作水平。近年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足实际,探索开展执行案件事务集约、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按照“法官主导、人员分类、事务集约、权责明晰”的工作要求,构建“1+1+8”工作机制。改革以来,该院创新举措,实现执行工作的优化,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并形成独具特色的“贵阳模式”。
  2020年12月1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执行案件事务集约、繁简分流机制启动仪式,这意味着该院在审判执行工作这方面开启了新征程。
  “当时在执行工作质效、队伍建设等方面均有较大提升,但也存在机制不完善、效率不够高等问题。我院执行局通过前期调研考察和反复论证,形成了事务集约、繁简分流工作机制,以期通过整合全局办案力量,以大数据、信息化等为抓手,全面提升执行工作生产力,分阶段、专业化高效推进执行案件办理。”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吴莎表示。
  据了解,建立健全事务集约、繁简分流机制,就是通过完善人员分类、事务集约、权责清晰、配合顺畅的执行权模式,改变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实现简案快执,难案精执,建立健全“切实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确保执行质效高水平常态化运行,以事务集约、繁简分流机制改革为新起点,做到执行案件质量、效率和效果的有机统一,实现“简单案件提升效率指标、复杂案件提升质量指标、全流程监督提高执行案件群众满意度”的改革目标。此机制开启执行工作提质增效的新征程,助力谱写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新篇章,推动打造全省法院执行工作的样板工程。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及时解决了我的困境……”电话中,当事人激动地对法官表达着谢意,这是发生在2021年底的一幕。
  当时,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苏州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生效仲裁裁决一案,该案仲裁保全阶段冻结了被执行人足额案款,年关将近该公司急需这笔案款发放工资,因疫情受阻无法到该院提交相关材料。
  过程中,该院立案服务中心获知疫情期间当事人无法到法院提交所需的相关材料后,主动联系当事人以邮寄的方式予以补充收集并将案件情况及相应材料迅速流转到事务集约中心,其他部门按照事务集约、繁简分流机制的流程,该案得以快速执行完毕,解了当事人的燃眉之急。
  这是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件事务集约、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的实践缩影。
  改革实施以来,该院在案件大幅增长、人员数量未增加的情况下,实现了“两升两降”良好趋势。
  办案效率提升。2021年,该院首次执行案件结案平均用时69.6天/件,同比减少75.06天/件,执行完毕案件结案平均用时50.56天/件,同比减少37.53天/件;执行质量提升。2021年,该院执行到位金额171.18亿元(占全省法院26.45%),实际执行到位率44.65%,同比上升14.88%,超过全省法院均值11.64个百分点,超过全国均值23.84个百分点,在全省中级人民法院中排名第一。执行工作综合考核指标排名从全省98家法院挂末上升至27位;涉执信访下降。2021年受理上级法院交办案件同比下降32%;执行异议案件下降。2022年1月至3月,该院新收异议案件同比降低41.81%。
  同时,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队伍得到锻炼,能力和水平明显加强,2021年以来,该院执行局先后获得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瑕疵案件专项治理活动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获得集体荣誉10个、个人荣誉44名。通过执行案件事务集约、繁简分流机制改革试点,进一步打通“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执行局各中心通过‘繁简分流、快慢分道’的方式缩短执行办案期限,节点监督不断规范执行行为,不断提升办案效率。法官工作负担进一步降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黄昂表示。
  律师汪晓迅说:“执行局改革之后成立‘八个中心’,各中心通过各司其职、依责流转,案件流程事务集约处理,采取一次提交、完结案件的办案流程,极大减轻当事人、律师诉累,我觉得这样的改革举措回应了群众需求。”
  下一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持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纵深推进执行案件事务集约、繁简分流机制改革,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为平安贵州、法治贵州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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