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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检战“疫”为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检察力量
    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紧扣党委政府部署要求,坚决扛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检察履职,多举措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确保自身安全稳定的同时,为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了检察力量。
  重惩治,依法打击涉疫刑事犯罪。贵州省检察机关坚持在法治轨道上依法战“疫”,对照“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规定的32种涉疫情刑事犯罪,深入把握案件具体情形、情节,在严厉惩治严重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行为的同时,把握好违法行为与刑事犯罪的界限、严厉打击与依法办案的关系,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和惩治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2020年以来,共提前介入涉疫情刑事案件130件219人,批准逮捕120件150人,提起公诉124件182人,法院已判决110件164人。
  重保护,更好服务保障民生权益。贵州省检察机关注重发展和安全,主动提供法治服务,自觉在为民办实事中担当作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把疫情防控同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作为当前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经济健康发展的重点工作来抓,为企业提供有力优质的司法服务,主动深入企业开展以案释法,宣讲疫情防控、安全生产防范知识2814次,开展企业合规审查19件,检察护航企业发展得到企业、企业家“点赞”。切实保护律师执业权利,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倡导当事人及律师采取零接触的工作模式,积极通过12309检察网、网上预约、电话联系等形式提交业务申请2186件次,同意在线阅卷1649件次,尽量减少人员长时间密集接触,确保各项业务办理工作有序进行。依法开展司法救助,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司法为民、司法扶贫的特色和优势,畅通司法救助“绿色通道”,延伸司法救助触角,对疫情防控期间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及时开展司法救助,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501件3936人,发放救助金4277.6万元,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在疫情防控中传递了检察温情。抓好疫情源头防控,围绕涉疫公共利益保护,在野生动物保护、医疗废物处置、生鲜肉类检验检疫以及防疫用品市场秩序等涉疫领域依法立案861件,制发检察建议475件,及时堵漏建制。开展“消”字号抗(抑)菌制剂溯源治理,督促行政机关加强违规生产、销售“消”字号抗(抑)菌制剂的监督管理53次,立案64件,制发检察建议44件,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婴幼儿的健康安全和合法权益。
  重落实,做到守土有责尽责。贵州省检察机关精准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积极、主动配合党委政府织牢织密疫情防控这张网。抓好内部管控,坚持“人、物、环境”同防,严格落实人员出差、会议活动、教育培训、机关管理等各环节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持续推进加强免疫接种和序贯接种应接尽接,不扎堆、不聚集,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省人民检察院加强对市、县两级院的督促指导,引导做好疫情排查和各项防控工作,扎紧疫情防控“口袋”,全省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实现“零感染”。做好联防联控,积极投身疫情防控第一线,组织检察人员参与疫情防控工作40189人次;到社区、街道开展宣传,播放宣传语音、发放疫情防控宣传手册、张贴倡议书等20446次,发放宣传资料128686份,增强群众疫情防控意识,构筑全民防控格局。疫情爆发期间,组织开展夜间警车巡逻3195人次,积极落实治安维稳联防工作责任。落实办案安全防控,严格落实办案安全防控措施,在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的前提下,积极采取“无接触”办案模式,通过电话、网络、来信、远程视频等信息化手段开展远程提讯等100余次,依托简单刑事案件网上办案单轨制,受理单轨制案件13690件,起诉4475件,在减少办案疫情风险的同时,确保检察工作不断档、服务群众不松懈。
  (省人民检察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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