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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江县法院“三力”助推财产刑执行取得成效
■文江媛
5月10日至11日,麻江县人民法院集中开展执行刑事财产刑案件清理行动,2天执结刑事罚金案件3起,执行到位案款共计104000元。
加快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处置力度
“法官,我的钱已经全部交完了,你们不要卖我的房子了。”5月10日,麻江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接到一起电话。被执行人龙某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万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龙某一直未履行缴纳罚金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法院将被执行人房屋进行查封,并限定期限履行完毕,缴款期限临近时,龙某主动联系了执行人员并缴纳全部执行款,法院也当即解除对龙某名下房产的查封。
针对执行标的额较小、当事人又有履行能力的案件,该院将及时告知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后果,并采用限高、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让被执行人迫于法律威严主动履行义务。
加大强制措施的使用力度
“我不跟你们走,外面人多,被寨邻人看到多不好意思,我想办法交钱……”被执行人蒙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500元,追缴违法所得500元。
判决生效后,蒙某一直怠于履行,执行人员到村委会调查得知被执行人蒙某近期经常打麻将,鉴于此情况,执行干警于5月11日清晨赶到蒙某家中,打算将睡梦中的蒙某拘传至法院,蒙某意识到法律的威严,转变了思想,主动缴纳2000元。
加快足额案件强制扣划力度
麻江县人民法院通过“总对总”系统查询有足额履行能力的案件并及时强制扣划,缩短执行期限。
被执行人陆某以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通过“总对总”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陆某名下账户有足额存款,该院当即冻结并扣划陆某卡内存款2000元,该案顺利执结。
今年以来,麻江县人民法院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凝聚执行合力,大力推进刑事财产刑的执行力度。下一步,针对尚未执行到位的案件,该院将逐案制定方案,对不主动履行判决的被执行人一旦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立即采取查封、冻结、扣划、拘留等强制措施,进一步提高刑事财产刑的执行力度,确保刑事制裁全面落实到位,全方位震慑犯罪分子,保障社会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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