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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波县检察院
能动履职化解纠纷公开听证促进和谐
  本报讯(常银奔)5月13日,荔波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在省人民检察院验收合格后,对一起故意伤害案进行公开听证,旨在进一步推进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以公开听证践行“为民办事”,能动履职促进社会和谐,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推进法治宣传,提升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2021年1月31日,郑某酒后回家途中,路遇被害人田某,因郑某家属与田某系同事,郑某一直以来认为田某在工作中对其家属存在不公平对待,故对田某怀恨在心,于是对田某实施殴打,造成田某轻伤二级。案件受理后,承办检察官对该案证据进行了认真审查,对当事人双方进行了问话,并听取值班律师的意见,郑某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环节,承办检察官主持双方进行刑事和解,双方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和解协议书。遵照《人民检察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该院对郑某故意伤害一案召开听证会,邀请了当地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会、侦查人员及案件双方当事人参加。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了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员的意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案情,对该案相关证据进行了出示,并提出需要听证的问题,请听证员依照程序予以评议。
  随后,由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就听证问题进行陈述,公安侦查人员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说明。人民监督员认为,检察机关对该案开展公开听证,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在听取了公安机关和承办检察官对案件的侦办和处理详细的过程,双方当事人对于该案处理表态,建议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作从宽处理。听证员在认真听取各方的意见后,经听证员评议讨论后,形成一致的决定,建议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郑某作出从宽处理。
  以公开听证的方式办理审查案件,是检察机关在新时代、新形势下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落实普法责任,促进矛盾的化解。荔波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推进案件公开听证公正,形成常态化,能动履职,实现治罪与治理并重,确保案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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