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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谟县检察院
“四举措”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家喻户晓
  ■李晓蕾 记者 任莉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家庭教育事关重要。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家庭教育促进法》,就是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到“国事”最好例证。
  为有力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实施,今年以来,望谟县人民检察院以“送法进万家家教伴成长”为主题,采取“法律赶集”“特殊家访”“与民同行”“亲子呼唤”四举措,面向广大群众广泛开展家庭教育宣传,促进《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实落地生根。
  “法律赶集”让法与民“零距离”
  在乡村,赶集天是群众较为集中的日子。对此,望谟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利用赶集天向群众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内容。通过发放宣传册、放置宣传展板的方式,让法规政策走进家庭,向广大未成年人家长普及《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的意义。
  “活动中,我们主要以通俗易懂的语言使家长认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和‘依法带娃’的主体责任,呼吁家长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望谟县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说。
  据介绍,在望谟县人民检察院日前的开展的“法律赶集”活动宣传中,共发放《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册等资料400余份,解答家庭教育法律问题30余人次。
  “特殊家访”让家庭教育“零缺失”
  望谟县人民检察院在对辖区内学校开展安全监督专项检察过程中发现,有学校老师反映部分家长不重视孩子教育的问题,总持“读书无用”的观念,不配合老师教学工作。
  为此,望谟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县妇联开展了一次特殊的“家访”,针对几个家庭进行了入户法治宣传,向家长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相关内容,以“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引导家长依法承担实施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有效监护、正确教育、“依法带娃”,为家长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通过有效宣传交流,家长开始积极与学校联系,全力配合学校教育工作,努力做个新时代‘合格家长’。”望谟县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说。
  “与民同行”打通法治乡村“最后一公里”
  为强化家庭教育法治宣传力度,推进帮扶结对村共建。日前,望谟县人民检察院来到唐家坪村委会开展“‘与民同行’家庭教育促进法”法治宣传,及时把最新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到结对帮扶村中。
  结合办理的真实案例,检察官对《家庭教育促进法》进行生动宣讲,讲述家长如何依法教育孩子,陪伴孩子健康成长。检察官以剖析讲解具体案例这种“接地气”的形式推广法律知识,更容易让村民知法、守法和用法,营造了良好的平安法治乡村氛围。
  “亲子呼唤”让“依法带娃”零缺位
  日前,望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来到了望谟县第一小学,为师生家长带来一场别开生面的“亲子课堂”。
  课上,检察干警结合《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立法背景、立法意义、主要内容等方面向家长们进行解读,讲述了家庭关系对青少年的影响,在孩子成长阶段应该如何给予他们积极的引导和鼓励。
  除了送法进校园,检察官还组织了《家庭教育促进法》知识竞赛的亲子活动,让家长和孩子的“并肩作战”,使课堂氛围达到了高潮。
  值得一提的是,在知识竞赛结束后,检察干警还鼓励家长写出孩子的三个优点以及让孩子写出对父母的期望,让家长和孩子了解彼此,认真倾听、真诚回应。
  “活动非常有意义,通过参加这次活动,让我们当家长的很受启发,明白了家庭教育是一切教育的基础,今后将言传身教,为孩子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一名家长参加活动后深有感触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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