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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检察机关 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教育宣传活动
   本报讯(记者 喻玉)今年5月9日至15日是全国首个家庭教育宣传周。贵阳市检察机关结合工作实际,立足未成年人检察职能,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教育宣传活动,依托“春苗”工作室挂牌学校向贵阳市万余名学生家长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采取法律解读、以案释法等方式推动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在街头,贵阳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干警们向过往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解读手册,宣传普及法律法规,传播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解答群众关于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的疑问;云岩区人民检察院面向全院干警及家庭教育指导站成员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周专题讲座活动,邀请贵州省巾帼志愿者协会副会长、高级家庭教育指导师安娜为全院干警讲授家庭教育的相关知识,引导全院干警运用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真正落实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南明区人民检察院与小车河街道办事处、公园中路社区联合开展了“家庭教育促进法”坝坝宣讲会进村入社活动,活动现场,检察官生动形象的释法说理,获得现场群众的一致好评。
  同时,白云区人民检察院会同白云区妇联在龚西社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进社区活动,向社区居民和现场群众传递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花溪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干警在配合防疫要求的同时,采取张贴“家庭教育宣传语”海报的方式开展了不进入校园的家庭教育宣传活动,建立了“家长法治学校”,开展了未成年被害人个案综合救助、发出第一份督促监护令;乌当区人民检察院联合乌当区教育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家长微信群、联户连心群,向全区学生家长发出《致家长的一封信》,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倡导广大家长关注孩子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尊重其参与相关家庭事务和发表意见的权利。
  此外,观山湖区人民检察院和开阳县人民检察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涉罪未成年人的家长存在监管缺失、监管不当等问题,为了让未成年人的家长充分重视家庭教育,履行好监护职责,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工作指导会,案件承办人与家长进行充分沟通,指出家长在家庭教育、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向他们宣传了家庭教育促进法,并对其进行一对一的家庭教育指导。
  宣传周期间,贵阳市两级检察机关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进校园、进社区、线上线下向教师、家长等涉未成年人工作者万余人次进行宣传教育,取得良好的效果。下一步,贵阳市检察机关将围绕提升家庭教育能力,与各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工作联动机制,培养孩子父母“一个都不能少”,为家长提供科学全面的家庭教育服务,对不称职家长采取批评教育、予以训诫等方式,让每个孩子都能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营造起全社会重视支持家庭教育的浓厚氛围,为构建文明和谐的未成年人家庭成长环境贡献检察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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