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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检察院检察长上门听证化解一桩重复信访案件
本报讯(李明 肖英群 记者 罗翔)5月13日,黔南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金海雁就肖某某不服法院生效判决向检察机关申诉一案,在福泉市陆坪镇肖某某家中召开了一场听证会,以上门方式办理群众信访案件,通过析法说理及多元措施成功化解了一桩重复信访案件。
2016年10月,申诉人肖某某(72岁)与村委会、镇政府因林木砍伐产生纠纷。该纠纷历经两次调解、两级法院四次裁判,肖某某仍坚持己见,不断信访甚至上访。与此同时,肖某某5次到检察机关信访,虽经释法说理,但其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将会继续上访。今年5月,黔南州人民检察院受理其申诉。
“这件案件由我包案,将听证会开到当事人家中去。”为切实贯彻落实高检院及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上门听证的工作要求,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黔南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金海雁了解到肖某某重复信访案件的有关情况后,决定包案办理并上门听证。
为公正地回应肖某某诉求及妥善处理矛盾纠纷,黔南州人民检察院及时调取卷宗审查、听取当事人意见、实地查看林木砍伐情况,并决定以听证方式审查。考虑到肖某某年纪及健康状况,征得其同意后,开展上门听证。
5月13日,听证会在肖某某家中召开,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担任听证员,当地相关部门及群众旁听了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审查情况、肖某某陈述了事实及申请理由,金海雁归纳了听证事项,听证员针对焦点进行了提问并形成评论意见。最后,听证会就肖某某申诉事项进行了答复,就肖某某提出的生活困难问题依法决定给予司法救助。
听证会上,金海雁现场释法说理,首先,就肖某某涉及的案件,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裁判原则方面,为其分析林木砍伐的法律性质及法院裁判的理由。其次,就其多年上访一事,从正确反映问题渠道、百姓维权正确方式、重复信访的弊端方面,对其教育疏导及说服劝解,肖某某不时点头表示“听懂了、听明白了”。最后,金海雁现场联系陆坪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协商,就肖某某提出的补植复绿问题给予解决。
“感谢检察院、感谢检察官,没想到你们会上门为我解释法律、解决困难,我现在撤回申诉,不再跑路了。”历时4个小时,肖某某终于解开了自己多年的心结。
“检察机关为民着想,办案到家门,解决了群众的揪心事、烦心事。”与会人大代表由衷地说。
近年来,黔南州检察机关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院领导发挥头雁效应深入一线听民声、察民意、解民结,包案办理群众信访案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将检察履职融入社会治理、矛盾化解中,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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