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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警协作 提质共赢
  ■吴兴亮 洪静
  2021年12月31日,金沙县人民检察院与金沙县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正式揭牌启用。自启用以来,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不断加强协作配合,同向发力,有效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取得阶段性成效。
  强化协作配合形成检警良性互动机制
  为健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完善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加强和规范补充侦查工作,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金沙县人民检察院与金沙县公安局会签了《关于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补充侦查工作的工作机制》,努力打造双方在协作中监督、在监督中协作的良好局面。
  期间,金沙县检察机关实行选派刑检部门负责人为固定联络员,优秀检察官每日轮值及专职检察官助理派驻的“2+1模式”开展工作。轮值检察官严格依照《关于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的要求,规范形成工作日志及台账,通过提前介入、审阅卷宗、参与案件讨论等多种方式,与公安机关开展协作,推动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
  强化信息共享不断提升刑事监督水平
  自金沙县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成立以来,轮值检察官通过公安机关执法中心平台信息系统履行监督职责,实现数据信息共享,定期对公安机关办案系统中的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实施动态法律监督。在发现监督立案、监督撤案、纠正违法等案件线索时,轮值检察官及时与公安机关沟通意见、达成共识,有效提升监督质量、效果。
  截至目前,通过公安机关执法中心平台信息系统共查阅公安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145件;提前介入公安机关刑事案件136件次;书面纠正公安机关违法行为21件次;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次,监督撤案3件次。
   强化沟通交流进一步确保案件办理质效
  为从源头上提高刑事案件办理质效,节约诉讼资源。金沙县检察机关严格按照《关于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要求,将“办案关口”前移,直接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驻点,听取案情介绍、审查案件证据、参与案件讨论,并就取证重点、程序规范、罪名适用等问题实时提出意见,有力的延伸了侦查监督触角,切实加大了提前介入力度,实现了全流程监督办案。同时,定期对在办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召开联席会议。期间,就疑难复杂案件的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深入讨论,并对办案司法理念的转化问题进行强调,就“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进行传达学习。切实促进双方统一司法理念,共同提升办案规范化水平。
  下一步,金沙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探索建立轻微刑事案件速裁办案团队专职常驻工作模式,积极推动刑拘直诉和繁简分流的工作实践,切实将侦查监督配合办公室打造为集提前介入、立撤案监督、侦查监督等工作于一体的检察“前沿阵地”,以实际行动推动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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