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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里县法律援助中心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本报讯(李琴 记者 罗翔)5月9日,龙里县法律援助中心收到一面锦旗,同时受援人张某某在电话那头不停诉说着心中的感激,“谢谢你们,谢谢法律援助,也感谢国家有这样的好政策,我受伤的这个事情终于有了一个满意的结果!”
  受援人张某某系四川省泸县云锦镇村民,2021年8月1日在龙里县因工受伤,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暂时无法劳动。作为家里的主要劳动力,此次受伤致使家庭失去了基本的生活来源,加上高额的医疗费用,其家庭生活陷入了困境。
  在多次自行与工地施工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张某某于4月25日来到龙里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该中心了解到具体情况后,为张某某开通了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免审经济状况,当天为其指派了法律援助律师。在法律援助律师多番努力和协调下,最终双方于4月27日达成和解并签订了协议。至此,张某某工伤案件得到圆满解决,补偿款得到全额兑现,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法律援助宗旨就是帮助困难群众,今年以来,龙里县法律援助中心扎实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扎实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效。张某某送锦旗是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可,今后该中心将更加全心全意地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高效、便捷、专业的法律援助服务,积极推进应援尽援、速援优援,更好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体验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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