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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山县法院在大走访中化解矛盾纠纷
  本报讯(孟锦雄 记者 罗翔)为从根源上化解物业类纠纷,独山县人民法院以正在开展的政法信访系统“入村寨进社区走企业访群众”大走访活动为契机,到该县物业服务协会进行走访调研,深入分析了当前物业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导致诉讼纠纷的原因,努力将物业类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
  解决物业纠纷案件多发问题,首先要引导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独山县人民法院根据走访调研情况,向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建议,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前期物业管理公司的选聘的监督和审查,积极指导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同时,要求物业服务协会充分发挥作用,督促物业服务公司要自觉履行好服务义务,以业主满不满意为目标,建立有序的物业服务秩序,从根本上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解决物业纠纷案件多发问题,还需要示范带动,促进物业纠纷诉源治理。独山县人民法院在走访中了解到,拖欠物业费或拒不缴纳物业费群体中,有部分为国家公职人员和企事业人员。针对此情况,独山县人民法院主动向独山县委、县委政法委报告,在党委的领导下,多部门协作,加强源头治理,推动物业纠纷多元化解,提升化解物业纠纷水平。
  2月18日,独山县人民法院向县委政法委作了关于在诉源治理工作中设立相关行业调解组织建议的专题报告,得到独山县委的高度重视。在2月28日召开的平安独山建设工作专题会议上,会议明确由独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县委政法委配合,在各社区成立物业纠纷调解组织,并聘用专门人员专职从事物业纠纷调解工作。
  随后,独山县委党建办制定在全县深入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公职人员到社区“双报到”的实施方案,方案明确要求,党员、公职人员、国有企业干部职工要起到示范带头作用,要主动缴纳物业费,主动参加业主大会,积极参与业委会竞选,引领业委会发挥积极作用,主动担任小区楼栋长、联户长等,力所能及帮助小区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社区生活的多元性,决定了和谐建设是一个多元素共建过程。独山县从提升物业公司服务能力和水平、出台政策规定让小部分业主示范带动以及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等方面着手,引导更多群众主动、理性解决物业矛盾,即从根源上化解小区物业管理两难问题,也推动了物业纠纷诉源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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