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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七星关区适用“刑拘直诉”提高办案质效
  本报讯(吴万相 叶澄澄)编造凄惨谎言,博取同情,骗取他人共计29000元用于网络赌博……5月9日,经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七星关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3月28日,杨某某因沉迷于网络赌博,由于经济紧张,便想到编造自己家庭不幸、生活困难来骗取他人同情。于是,他把目光盯向了两商户老板余某某和马某某,声称急需偿还网络贷款,并表示立即还款后,现场贷款归还,二人出于怜悯之心,分别借给杨某某14000元和5000元。没想到,转眼杨某某便将钱用于网络赌博,余某某和马某某得知情况后立即报了警。
  案发后,鉴于杨某某初犯,表示愿意偿还余某某和马某某的钱,并认罪认罚,警方对其取保候审。4月27日,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该案。5月3日,杨某某故技重施,用同样的手段骗取聂某某10000元用于网络赌博。次日被警方刑事拘留。
  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认为,杨某某在取保候审期间又犯罪,情节恶劣。5月6日,遂以杨某某涉嫌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5月9日,七星关区人民法院作出如上判决。据承办检察官介绍,受理该案后,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听取被害人、值班律师意见,杨某某在值班律师见证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向七星关区人民法院提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的量刑建议,同时建议适用速裁程序。
  “该案从刑拘到作出有罪判决仅用了5天,体现公检法机关快侦快诉快判的高效联动,下一步,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推进刑拘直诉案的办理步伐,努力提高刑事案件的办案质效。”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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