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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检察机关
立足检察职能严打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 记者 喻玉
  日前,记者从贵阳市人民检察院获悉,2021年,贵阳市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着力提升知识产权检察综合保护质效,依法惩处影响创新发展、妨碍公平竞争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为推动贵阳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2021年,贵阳市检察机关共批捕侵犯知识产权类案件30件46人,起诉49件95人,提前介入43件。
  落实两个“全覆盖” 提升办案质效
  2021年9月,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金某甲、金某乙、张某涉嫌侵犯著作权案过程中,发现教辅图书市场存在盗版猖獗的问题,遂依法向贵阳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加强对教辅图书市场的治理,加大对盗版教材、教辅图书的打击治理力度,并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信息,提高群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据了解,对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侵权案件,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及时向社会公布,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发出预警和处置。自2021年1月1日开始,该院在全省检察机关中率先开始开展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和意见听取全覆盖、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不诉公开听证全覆盖工作。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向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发出《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和《听取意见表》,并对2件不起诉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同时,该院借助“两微一端”平台,及时发布知识产权案件相关信息,积极开展知识产权犯罪精准预防工作。
  加强部门协作配合 形成打击合力
  2021年2月,贵阳市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联席会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与会人员就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证据标准、羁押必要性、轻缓刑适用等问题展开研讨,并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降低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轻缓刑比例、加大对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惩治力度等方面达成共识。几家单位通过密切配合,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合力,促进了规范高效办案。同时,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领示范作用,2021年,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张某某等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2021年经济犯罪典型案例。
  贵阳市人民检察院严格执行证据标准和侵权判断标准,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立案标准协调衔接;完善证据审查机制,强化证据规则运用,丰富证据获取手段,加大取证程序保障力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中的专利、商标侵权判断标准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案件的货值认定标准;制定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办案指引,提升案件办理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法律监督结合法治宣传 助推工作开展
  贵阳市检察机关通过立案监督、检察建议、纠正违法、抗诉等多种方式,加强检察机关对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法律监督。及时纠正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领域有案不移、有案不立、立案不当、以罚代刑等问题,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2021年,经检察机关建议,贵阳市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侵犯知识产权案件2件2人,检察机关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意见2件2人;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1人,监督撤案6件6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行为4件4人,制发检察建议1件,提出抗诉1件。
  同时,贵阳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政策宣传活动和咨询服务,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知识产权保护治理,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氛围。2021年“3·15”消费者权益日期间,云岩区人民检察院与区市场监管局、烟草专卖局跨部门联动执法,并在辖区内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宣传活动,宣讲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知识;2021年10月,贵阳市人民检察院走进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煤层气页岩气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法律宣讲活动,并向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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