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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江县检察院
能动履职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吴兴梅
  近年来,榕江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依法能动履职,综合运用惩治挽救、宣教预防、联动协作等举措,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用心用情下好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这盘“棋”。
  用好惩治挽救“关键招”
  榕江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违法犯罪,加大指控犯罪力度,充分发挥法律威慑和震慑作用,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
  2021年以来,榕江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嫌疑人24人,提起公诉18人;对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主动认罪悔罪的未成年人,采取少捕、慎诉办案理念,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促进涉罪未成年人悔过自新、回归社会。2021年来,该院不批准逮捕未成年人涉罪案件6人,不起诉未成年人涉罪案件10人。该院认真落实犯罪记录封存规定,做好犯罪记录封存工作,以保障涉罪未成年人顺利融入社会;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对生活困难的未成年被害人及时给予司法救助,切实帮助未成年被害人解决家庭生活困难,帮助未成年人走出生活困境,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健康成长条件。2021年以来,该院办理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7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55万元。
  用好宣教预防“先手招”
  榕江县人民检察院选派精通业务、经验丰富的检察干警分别担任榕江县40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深入各中小学上法治教育课,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向广大在校学生宣讲法律知识和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知识,督促学生知法、懂法、守法,远离违法犯罪行为。
  2021年以来,榕江县人民检察院共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0余场次。创新线上预防教育模式,该院与榕江县教科局、县移动公司合作,开通法治进校园网络授课平台41个。同时,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在校学生代表等走进榕江县检察院,了解该院保护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切实感受有温度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不断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将庭审现场搬进校园,让孩子们“零距离”直击庭审过程,直观形象地接受法治教育,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公正,增强法治观念,提高守法意识。如该院联合榕江县人民法院到县职业技术中学公开审理李某某贩毒一案,让同学们深刻认识到毒品的危害性,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法律意识、辨毒意识和防毒意识,远离犯罪,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让家长们深入了解什么是家庭教育、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以及“依法带娃”的主体责任,筑牢家庭教育防线,让缺失的爱归位。
  用好联动协作“长远招”
  检校合作,建立协助机制。榕江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教科局、华优中学等单位共同签订了《加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教育矫治工作协作机制(试行)》,对涉罪未成年人进校接受教育矫治的条件、程序以及教育矫治的方法等作出了具体的规定。该机制的建立,为榕江县错罪未成年人矫正教育提供了制度保障。
  依托帮教学校优势,共建观护基地。该院联合榕江县华优中学共同成立“向阳花”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对不批准逮捕、决定不起诉和附条件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符合条件的依照相关程序移送该校进行监管和教育,并定期开展跟踪回访,了解其思想动态和行为表现,加强涉罪未成人教育矫治促成其“回归正途”。
  多方协力,强化强制报告落实。该院联合榕江县公安局、卫健局开展落实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专项行动,派员为榕江县14所中小学团委书记、大队辅导员作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宣讲。通过开展宣讲、实地走访学校等方式,不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确保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地生根,形成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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