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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用大人手机充值网游 检察干警帮忙追回钱款
  本报讯(陈虹霖)“检察官,我家出大事了!你在哪里,请快点来我家……”3月20日21点多,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检察院驻村干部陈虹霖接到了所驻三合镇泽头村建档立卡户赵芬(化名)的电话。
  通过询问,陈虹霖得知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出大事”的是赵芬哥哥家,他家9岁的外孙小童(化名)用大人手机玩游戏花了几千元钱,直到小童外婆购买种子和化肥付款时才发现微信里的钱早就不翼而飞。发现钱是被小童打游戏花掉后,小童的外公外婆完全不知所措,便到赵芬家商量寻求帮助,赵芬一下便想到了在泽头村驻村的陈虹霖。“检察官,当时我家哥哥嫂嫂来找我,我们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但是我突然想到你们驻村工作组经常来给我们搞法律宣传,这个事情找你应该有用。”
  第二天一大早,陈虹霖便去到小童家里。通过查询发现,小童自今年1月以来,用其外婆的微信在某手机网游中充值22笔,共计4878元用于游戏内购买道具。了解情况后,陈虹霖深知这笔钱对于村民来说不是一笔小数目,决心帮村民追回这笔钱。“你们不要着急,小童现在9岁属于民事限制行为能力人,我给你想办法把这笔钱追回来。”陈虹霖对小童的外公外婆说到。
  查资料、找证明、打电话……在接下来的一个月里,陈虹霖前前后后跑了十多次小童家,多次与某游戏公司进行电话沟通和完善资料,据理力争要求游戏公司返还未成年人不理性消费款项。经过一个多月的不懈努力,该游戏公司终于通过退款审核,将小童不理性消费款项退还。
  “感谢小陈检察官,你真是为群众办实事的好干部!”5月5日,小童的外公外婆将一面绣着“驻村干部真帮实干,检察干警一心为民”的锦旗送到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检察院,并向检察官表达感谢。
  “我深知这笔钱对于我们群众的重要性,我来自农村,对此能够感同身受。在来驻村之前,组织部门和派出单位都告诉我们,要驻好村、办好事。此次能够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帮助群众追回这笔钱,我也感到十分高兴,没有辜负组织的信任与嘱托。”陈虹霖如是说。
  检察官提醒:根据民法典规定,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因此,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充值和打赏的行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符,家长有权要求全部退回;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超出其智力和年龄水平的充值、打赏的消费款项,需要家长或其他法定代理人追认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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