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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波县检察院检察官出席“巡回法庭”支持公诉
   本报讯(莫壮吕)为深入贯彻落实酒驾醉驾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筑牢安全防线,4月27日,荔波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利用赶集日来到佳荣镇,就8起涉嫌危险驾驶罪案,出席“巡回庭审”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过程中,检察官宣读了起诉书,认为被告人韦某某、陈某某等8人酒后驾驶机动车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8人的刑事责任,8名被告人均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并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争取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同时检察官以此次巡回法庭为契机,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危害和可能造成的后果进行了深入剖析,通过此次“零距离”现场旁听,将庭审现场变成警示教育的生动课堂,以案释法,引导群众要遵纪守法,不要逾越法律红线。
  庭审结束后,当地群众主动向检察官咨询各类相关法律问题,检察官均耐心为他们解答,群众对这种把庭审现场搬到家门口的方式表示十分欢迎,纷纷表示要从自己做起,带动身边人拒绝酒驾、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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