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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检察院领导带头化纷解忧
  本报讯(向梅 刘刚)“检察官,感谢您今天的解释,我们很满意,要是其他人也像您这样耐心地给我们解释,我们也不会走到今天这步……”4月25日,瓮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邓太华接访首次信访群众舒某某、王某某夫妇后,夫妻二人激动地说道。
  据了解,舒某某夫妇反映,因土地、山林等纠纷,兄弟之间经常发生争吵。2021年5月,舒某某弟媳还诬告被王某某殴打致伤,并向法院提起自诉,因此王某某到检察机关控告弟弟、弟媳涉嫌诬告、滥伐林木、敲诈勒索、虚假诉讼等罪。
  接访人听取了舒某某夫妇诉求并做好登记,与其交心谈心、分析问题根源、找准问题症结,并针对每个诉求逐一向舒某某夫妇解读法律条款,帮助他们走出认识上的误区,还从家庭经济基础、子女教育、家族名誉、继续信访利弊,从法、情、理三个方面做耐心细致地疏导解释、教育工作,劝导他们主动息诉息访。近两个小时的接访,让来访人终于打开心扉、解除心结,对诬告罪、滥伐林木罪、敲诈勒索罪、虚假诉讼罪有了清楚认识,主动表示放弃追究对方刑事责任的诉求,对土地确权纠纷问题会通过合法渠道予以解决。
  近年来,瓮安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挥“头雁效应”,由院领导带头化解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遏止矛盾上行,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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