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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法院大学城巡回审判点诉源调解便民高效化纠纷
  ■范良丽
  “感谢你们帮忙调解,这么短时间就为我们解决了实际困难。”近日,黄先生将一面写着“释法正义调解公平”几个大字的锦旗送到位于贵安新区管委会的清镇市人民法院大学城巡回审判点。
  黄先生是某环境工程公司的负责人,4月6日,他到大学城巡回审理点申请立案,称某检测技术公司拖欠该公司48万多元工程款,多次与该检测技术公司交涉无果,已经影响和困扰了该公司的发展,无奈之下选择起诉。
  大学城巡回审理点立案人员收到材料以后,对案件进行了初步分析,认为该案事实清楚,通过调解能更好更快地解决公司实际困难,于是将材料委派给清镇市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陈礼学。
  调解员与黄某深入交流后得知,困扰该公司的根本原因是对方公司所欠的工程款拖欠时间过长,再不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自身公司的权益将得不到保障,且自己公司资金比较紧张,急需资金周转,故诉至法院。
  “你们的目的是想尽快能够解决问题,我建议先走诉前调解,这样时间会快一点,万一不能解决问题再去打官司。”陈礼学给黄某详细介绍了诉前调解,并耐心分析了调解的好处。
  “如果你同意调解,我可以去做对方的工作。”陈礼学说。在他的解释下,黄某同意进行诉前调解。
  随后,陈礼学立刻拨通了该检测技术公司负责人的联系电话,征求对方意见。
  “我晓得你们现在双方经营都很困难,你们也不是恶意拖欠工程款。但是人家公司更困难,急需你们这笔钱来周转,渡过难关,你说的其他问题,我们可以一起来协商去解决。”
  “如果案件进入了诉讼程序后可能会产生很多不利于双方的后果,比如诉讼时间成本、精力成本、律师费、诉讼费等有形的和无形的损失。”
  一开始,该检测技术公司负责人十分抵触,后经过调解员耐心细致地讲解分析,释法明理,劝解疏导,情绪缓和,向调解员表示对欠款事实无异议,同意诉前调解,双方约定好了调解时间。
  4月14日,在特邀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公司负责人来到大学城巡回审理点,并顺利达成了诉前调解协议,双方约定分两期支付完毕工程款,于2022年9月30日前支付100000元、于2023年1月21日支付387541.31元。随后,双方向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同日,清镇市人民法院对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下达了裁定书予以确认。至此,本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诉前调解真是太好了,几天就给我们公司解决了难题。不仅给我们节约了七八千元诉讼费,关键是缩短了‘打官司’的时间,我们双方没有‘撕破脸’,今后依然可以合作。真是好处多得很!”黄某拿到裁定书满意地说。当天,他还特意制作了一面锦旗送到法院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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