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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里县人民法院洗马法庭
“午间+夜间”法庭解纷排忧双管齐下
  ■唐璐琦 记者 罗翔
  “被告,原告刚刚提出的要求你是否同意?”
  4月12日中午12时30分,龙里县法院洗马人民法庭内,法官王鹏正在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该起案件的原被告在2015年已经到法院起诉过一次离婚,法院未判离婚。自那以后,双方便一直保持分居状态至今。原告离婚态度坚决,于今年再次起诉离婚。
  考虑到双方平时需要外出务工路途不便,且时间紧张,王鹏与双方沟通之后,把案件调解工作安排到了中午午休的时间。
  在调解之前,双方对彼此都十分不满,为了进一步缓和双方矛盾,王鹏用采用“背对背”的方式和双方进行交流,对双方的意图进行全面的了解。
  “李哥,你看她的态度也比较坚决,你们双方孩子也大了,也没有什么财产纠纷,双方感情想破镜重圆还是有点困难。你这边是怎么考虑的?”王鹏跟被告聊到。
  “我也晓得她的态度坚决,之前我是想到大家感情还没走到这一步。我也了解她的想法,她出去这么久也没顾到娃娃,离婚是可以的,但是这么多年我照顾两个娃娃,她要把这么多年的抚养费补给我。”被告说道。
  了解到被告的意思,王鹏紧接着做起了原告的思想工作。跟原告说明了被告的意思后,原告表示,自己确实也有抚养孩子的义务,愿意按照被告的意思支付这么些年孩子的抚养费。
  双方的怒火在王鹏的劝导下平息下来,安静地坐在一起接受法庭的调解。
  经法庭调解,双方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同时就孩子的抚养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
  “王法官,谢谢你了。我家这点糟心事,还耽误你们午休的时间。”调解结束后,原告对王鹏说到。
  在龙里县法院湾滩河人民法庭,“午间+夜间”法庭的模式也是法官杨发娟的工作常态。
  3月2日晚上19时,杨发娟来到了湾滩河湾寨社区,走进了当事人黎某家中。
  原来,黎某也是正在和丈夫打离婚官司,但是他的三个子女听到了父母要分开的消息后,思想出现了极端想法,表示“要是父母离婚,自己就从楼上跳下去”。
  听到当事人子女的这番言论,杨发娟意识到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很可能影响到其子女的身心健康,于是她决定去到当事人家中听一听他们子女的想法。
  黎某的两个子女见到杨发娟,有些羞涩地低下了头。当被问到关于“父母离婚”的问题时,她们的态度十分强硬“我们不同意,他们如果分开,我们就不活了。”
  杨发娟见状,支走了黎某,问道:“你们先不要这么激动,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
  两个子女想了半天才开口说:“他们一分开,我们就没有爸爸妈妈了。我们也晓得我妈妈和我爸爸的关系不好,而且我妈妈也出去打工来养我们的……但是就是不想他们离婚。”
  杨发娟见状,跟他们谈起了心。杨发娟先问了问他们在学校的生活如何,随后又问了问他们的学业。见两个孩子敞开了心扉,她才缓缓说到:“我很理解你们的想法,我也有孩子,也知道父母分开可能会对孩子造成的伤害。你们也长大了,就像你们说的你们也晓得父母关系不好,他们有他们的想法。但是,不管他们有没有离婚,他们都是你们的爸爸妈妈,他们都有义务去抚养你们长大,都有义务去关心照顾你们,他们对你们的爱是不会变的!所以,你们也不要胡思乱想,绝对不能做极端的事情。”
  杨发娟和黎某的两个子女聊了许久,安抚好他们的情绪后,他们跟杨发娟保证不会做傻事。
  杨发娟对黎某子女的开导也让黎某更加信任和尊敬这位法官,握着她的手连声道谢。
  “午间+夜间”法庭的模式,是龙里县法院积极发挥人民法庭“桥头堡”作用,认真践行“枫桥经验”经验的一项重要举措。面对人民群众的不同诉求,“午间+夜间”法庭更好地解决了群众工作时间应诉不便的困扰,也为当事人解决纠纷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同时,“午间+夜间”法庭,法官要面对和解决的不仅仅是当事人的矛盾纠纷,更多是就纠纷本身的原因进行详细分析和处理,力争在解决矛盾纠纷的同时排除当事人双方的矛盾隐患,真正做到解纷和排忧双管齐下,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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