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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推进全民健身规定》5月1日起施行
本报讯(记者 喻玉)日前,记者从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获悉,《贵阳市推进全民健身规定》经2021年12月29日贵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2022年3月30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贵阳市推进全民健身规定》共十七条,明确了全民健身工作职责和联席会议制度。全民健身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各级政府和多家职能部门,第二条对市、区(市、县)两级政府的领导职责、组织实施考核、建立涉及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等作了具体规定;明确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规划与建设。针对全市全民健身设施总量不足、配套建设标准执行不力等问题,为从规划建设的源头进行严格管控,第三条至第六条对全市全民健身设施专项规划的编制、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的配置要求、新建居住区、新建学校的体育设施建设等作了详细规定。第五条关于新建居住区的健身场地场所配套建设问题,第一款采用计算公式的形式予以明确,这在贵阳市立法中尚属首次。
此外,《贵阳市推进全民健身规定》还明确全民健身设施的维护管理责任。针对全民健身设施维护管理主体、职责等不明确的问题,结合全民健身设施权属关系,从有利于维护管理的角度,第七条、第八条对不同区域和不同性质的设施维护管理责任主体及其应遵守的行为规范、相关要求等作了详细规定;明确学校体育设施开放。第九条至第十一条对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条件、时间、管理方式、管理措施等作了详细规定等。
据了解,按照法规第十四条的规定,今后贵阳市将加大政府购买体育社会组织服务力度,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参与承接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支持体育社会组织为农村、社区、企业、学校、机关等提供体育服务等,进一步推动体育社会组织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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